《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畜禽 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等文件的通知》解读
一、相关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深入推进《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7〕83号)任务进程,加快推进全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打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我省畜牧业绿色发展,2018年4月17日,省政府召开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专题会议,要求制定《安徽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安徽省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安徽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专项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做到“工作目标具体、支撑项目具体、支持政策具体、落实责任具体”。为此,省农委经过广泛深入开展调查
研究和征求意见,认真组织专家论证,起草了上述文件。
二、主要内容
(一)《行动计划》主要包括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提出了以市场化、产业化为主线,以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为治理路径,着力构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循环经济发展新体系的总体思路,形成布局合理、种养结合、农牧循环、产业链条完整的畜禽粪污综合利用产业化新格局,实现环境改善、农民增收、产业培育的共赢目标,为我省乡村振兴做出新的贡献。工作中坚持全域推进、重点突破、因地制宜、属地管理、市场运作五项原则。到2020年,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牧大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以及部省级畜禽规模标准化示范企业率先实现上述目标,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成为畜禽养殖环节中常态化的生产方式。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按照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治理路径,抓住产业链关键环节,利用3年时间,实施规模养殖场设施装备改造升级工程、畜禽粪污治理整县推进工程、畜禽粪污资源化循环利用工程、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工程、装备制造业创新工程、科技支撑促进工程等6项重点工程,着力创建一批典型有效的治理模式,培育一批示范带动的龙头企业,总结一套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成功经验,为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第三部分,技术推广路径。提出因地施策,推广适合本地实际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模式。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扶持政策、加强技术指导、加强督查考核、营造良好氛围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二)《若干政策》内容共十条:
第一条,进一步加大财政扶持。第二条,充分发挥省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作用。第三条,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第四条,强化项目支持。第五条,加强金融支持。第六条,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第七条,落实物价等政策。第八条,实施税收优惠政策。第九条,保障用地用电。第十条,加强科技和装备支撑。
(三)《考核办法》内容共四章十三条:
第一章:总则,共三条。明确考核对象为各市人民政府,省农业部门会同省环保部门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第二章:考核内容,共二条。明确了考核主体责任、指标完成、重点任务等方面内容。
第三章:考核方式,共三条。 明确了自查、实地检查、第三方评估、综合评价等四种方式。
第四章:考核结果及应用,共五条。明确经省政府审定后的考核结果,作为农业和环保相关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三、主要亮点
文件主要亮点体现在《行动计划》的重点工程和《若干政策》的政策创设上。
(一)《行动计划》在实施路径上,重点突破与全域推进兼顾,紧扣“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科学治理路径,提出围绕畜禽养殖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实施畜禽粪污重点治理工程,推进设施升级、集中处理、资源化利用、产业化发展、政策扶持等支撑体系建设,发展框架合理,突出项目支撑,有新意有亮点,并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模式方面做了一系列有益的探索。
(二)《若干政策》在政策创设上,一是对已出台政策进行提升强化;二是加大政策创设力度。明确了财政支持路径,为增加财政资金支持打下基础,增加了省农业产业化基金、金融支持、科技支撑等扶持内容。三是参照周边省做法。出台可操作的环境保护税优惠政策,更加明确了养殖及其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用电政策。为培育我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三)《考核办法》在考核内容上,在对标国家标准考核的基础上,增加了省级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分值增加20分,满分120分。增加了操作性、目标性更具体的“双份清单管理”制度,提高了考核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