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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 与发展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 背景依据 
 
   2017年7月10日,教育部、国家卫计委和中医药管理局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医学教育改革发展工作会议。随后,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各省今年9月底前出台贯彻落实意见。据此,省教育厅、卫生计生委牵头,联合省中医药管理局,在充分吸纳近年来我省医疗卫生系统和高等医学教育改革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安徽省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基本建立以“5+3”(5年临床医学本科教育+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主体、“3+2”(3年临床医学专科教育+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为补充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全科、儿科、精神科、妇产科和公共卫生等急需紧缺人才和医学高端人才培养得到加强;公共卫生、药学、医学技术等人才培养质量得到提升。基本解决我省医学教育规模层次、结构、质量、条件、机制与深化医改的不相适应问题,初步形成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有机衔接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对卫生与健康事业的支撑度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进一步增强。到2030年,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机制更加完善,符合国家要求、具有安徽特色的标准化、规范化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健全,对卫生与健康事业的支撑度和保障度显著增强,基本满足健康安徽建设需要。 
 
   三、 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4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深化改革,加强统筹,协同推进,不断提高我省医学人才培养质量,为建设健康安徽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第二部分,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主要是围绕“医学人才培养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有机衔接”和“医学人才招生培养、就业、使用联动”两条主线提出了“多方协同,融合发展;提高质量,以用为本;需求导向,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补齐短板”等基本原则。提出了到2020年、2030年的目标任务。 
 
   第三部分,主要举措。从六个方面提出了22项具体工作任务。包括:一是深化院校教育改革,提高医学人才培养质量。二是实施毕业后教育制度,培养合格临床医生。三是完善继续教育体系,提升卫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四是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大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培养。五是深化中医药教育改革,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六是创新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实施方案》对加强组织实施、保障经费投入和强化追踪监测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四、政策亮点 
 
   《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力求体现安徽特色。主要创新点有:一是提出了高校临床教学基地承担理论与实践教学任务的人员可以申请教师资格证。二是提出将人才培养工作纳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以及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将医师和护士资格考试通过率、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通过率、专业认证结果等逐步予以公布,并作为高校和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的重要内容。三是鼓励有条件的高校成立全科医学系,开办全科医学专业;自2018年起,医学院校新增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优先支持全科医学专业。四是建立卫生人才需求统计制度和医学类专业招生规模医教联席审核制度。五是提出建立健全多元化、可持续的医学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政府投入动态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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