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 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实施意见》
一、《实施意见》起草背景及过程
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是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和实体经济升级的重要途径,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着力点。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对此高度重视,2017年第1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意见》,1月16日以国办发〔2017〕4号印发实施,意见重点围绕创新管理优化服务提出了方向性和建设性的政策,为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提供了保障,给下一步工作指明了方向。省政府办公厅批转我委
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为此,我委及时成立起草小组,赴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司汇报衔接贯彻落实工作,详细了解文件出台的背景、国家相关要求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同时,书面商请省有关单位
研究提出具体贯彻措施,并与相关负责同志就下一步各项措施落实进行了充分沟通。在认真
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文件体例框架,结合我省实际,形成《实施意见》(送审稿)。2017年6月7日,省政府第1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包括五部分,共19条,约9000字。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第二部分到第五部分是具体措施。
(一)总体要求。
《实施意见》提出了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工作思路,明确了2020年发展目标。
一是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行政管理、优化公共服务,进一步激活市场机制;以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三重一创”和制造强省建设为引领,以双创、“互联网+”和大数据行动为抓手,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利用新技术、新业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创造更多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新模式,大力振兴实体经济,为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目标任务。到2020年,政府服务的响应速度和水平大幅提升,包容和支持创新发展的管理体系基本建立。全省创业创新生态持续优化,人才、技术、知识、数据资源更加丰富。争取建成10个左右千亿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制造业新模式、农业新业态和服务业新领域,新动能基本形成,实体经济发展质量和综合效益显著提高。
(二)具体措施。
《实施意见》从提高政府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探索包容创新的审慎监管制度、激发新生产要素流动的活力、强化支撑保障机制建设4个方面,提出17条政策措施。
一是提高政府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方面,提出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加快法规政策动态调整、鼓励先行先试、提高创业创新服务效率4项措施。主要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角度,围绕打造动态调整、快速响应、便捷高效的政府服务提出了一系列举措,涉及工商、财税、知识产权、法规调整等多个方面。
二是探索包容创新的审慎监管制度方面,提出建立公平开放的市场准入制度、健全信用约束机制、探索动态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完善风险管控体系、构建多方参与的治理体系等5项措施。主要围绕进一步激活市场机制,放宽政策限制,突破制度羁绊,鼓励积极探索等提出了一系列放宽准入、审慎监管、防范风险的措施。
三是激发新生产要素流动的活力方面,提出完善智力要素集聚流动机制、完善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机制、强化科技成果加速转化应用机制、创新新技术新业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模式等4项措施。主要为新动能加速集聚创造条件,提出了一系列推动人才、技术、数据、产业发展资源等合理流动的措施。
四是强化支撑保障机制建设方面,提出构建统筹协调的组织支撑、支持新技术应用、优化金融支持体系、完善统计调查支撑机制等4项措施。主要从组织协调、采购、金融和统计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更好服务新产业新业态健康发展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