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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州市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政策解读

一、背景情况

开发区是我市经济发展的主阵地和改革创新的先行区。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围绕“一特三提升”,更好地指导、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对于全市经济的稳定增长、转型升级、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江苏省开发区条例》及中央、省关于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常州市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全市开发区主要预期目标: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过354亿元,年均增幅8.5%以上;工业开票销售收入超过10000亿元,年均增幅10.5%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幅8.5%以上;实际到账外资达到25亿美元,年均增幅5.8%;进出口总值达到1840亿元,年均增幅5%;

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187家,年均增幅10%;三年新增授权发明专利超过6900件;形成1000亿以上产值的支柱产业2个,500-1000亿产值的重点产业3个,100-500亿产值的主导产业17个;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工业企业188家,比2017年增加37家;纳税1亿元以上企业43家,比2017年增加14家;“龙城英才计划”A、B类项目新引进数达到32个;

工业用地亩均税收达到13万元,年均增幅8.1%;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达到5家,比2017年增加2家;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6家,比2017年增加2家;建成国家循环化改造重点支持园区1家;建成省循环化改造重点支持园区6家;三年累计新增总投资超10亿元内资和协议外资超3000万美元外资重大产业类项目130个。

三、实施办法

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增强开发区发展活力。促进园区优化整合,深化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深化财政和审批制度改革。

二、加快创新创优,培育开发区内生动力。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推动招商引资量质提升,加速开发区产业集聚,提升智能制造普及率。

三、促进要素集约,提升开发区保障能力。加快高端人才集聚,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推进园区绿色循环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市编办等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务局,统一协调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推进工作。

二、建立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政策措施,加强管理监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责任部门明确工作任务,定期报告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三、强化激励引导。将三年行动计划主要指标纳入全市综合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开发区管委会的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挂钩。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充分调动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强化开发区月度通报制度,动态通报目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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