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近日出台《湖北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建设质量强省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到2020年,高质量发展理念深入人心,质量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主导产业和产品质量整体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供给质量明显改善,供给体系更有效率。“进入新时代,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建设质量强省,着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已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迫切需求。”《实施方案》针对当前质量发展存在的短板、瓶颈和风险等问题,提出湖北质量提升“十大举措”,全力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力争3年,补齐质量短板
质量体现着人类的劳动创造和智慧结晶,体现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当前,我国质量发展取得很大进步,但质量总体水平还不够高,相对落后的质量供给水平和整个社会日益升级的质量需求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
从国际看,在84个制造业
行业中,发达国家的“质量敏感型产业增加值占制造业增加值比重”较高,如欧盟为42%、美国为38%、日本为35%,中国仅为17%。
从国内看,目前我国高品质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不足,近几年出现的电饭煲、智能马桶、洋奶粉等海淘事件即是体现。同时,我国一些发达地区、城市,把质量提升作为重要举措,有力推动了经济转型升级。
结合湖北省情看,在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转变过程中,湖北并没有跨入第一方阵。一些地方政府、企业质量整体意识不强、标准水平不高,我省主导和参与国家标准数量占全国的比例只有3.31%,参与国际标准制订只有27项;全国有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少,全省只有44%的企业拥有自主品牌,连续多年无缘“最具价值中国品牌100强”。
省质监局人士介绍,近几年来,虽然我省质量强省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在全国质量工作考核中的位次不断前移,但也存在一些短板,如“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意识不强、企业抓质量动力不足、高标准引领不够、质量诚信机制不完善、品牌竞争力不强、质量基础设施薄弱、质量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突出。“在这种背景下,出台《实施方案》具有很强时代特征和实践意义。我们力求用3年时间,补齐全省质量发展的短板,突破发展瓶颈,优化高质量发展的环境和机制。”省质监局人士说。
重点消费品,至少95%“看齐”国际标准
《实施方案》明确,到2020年,质量强省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质量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省质监局人士称,《实施方案》紧扣“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持续提高人民群众的质量获得感,并描绘出质量提升蓝图:
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重点领域主要消费品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达到95%以上,绿色产品供给比重达到20%;全省新竣工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商贸、交通、电信、金融、旅游、物流等主要服务业顾客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品牌影响力、竞争力明显增强。重点培育100个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建成一批市(县)区域质量品牌,湖北制造、湖北服务、湖北品牌在国内国际市场的知名度、美誉度显著提升。
质量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明显增强。构建全省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和检测认证体系,建设10个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达到2600项;基本建成适应湖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地方标准体系,主导和参与制定国际标准超过70项、国家和
行业标准突破5000项;建设50个国家质检技术中心,基本满足我省支柱产业和战略型新兴产业质量技术保障和服务需求。
质量发展水平和创新能力明显提高。产业发展实现转型升级、结构优化、节能高效,区域发展布局合理、生态环保;汽车、石化、食品、服装、光电、装备制造等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质量水平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形成一批质量效益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产业集群。
干部升迁,与质量挂钩
《实施方案》制定了加强党对质量工作的全面领导等十大措施,明确了具体责任单位。
全面突出了党对质量工作的全面领导,明确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省质监局人士介绍,过去,质量工作与主要领导干部的职务升迁没有直接挂钩,《实施方案》为此做了明确规定,要建立质量工作考核督察机制,让各级官员头上的“乌纱帽”更有质量内涵。
质量监管的“指挥棒”更加灵巧。《实施方案》指出,要探索建立质量分级制度,完善第三方质量评价体系,开展高端品质认证,推动质量评价由注重合格率向追求满意度转变。为此,一方面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完善产品质量风险监控和伤害监测体系,健全农产品、食品、药品、工程质量安全溯源体系,加大缺陷产品召回力度,全面加强政府质量监管,守好安全底线;另一方面,实施工业千项精品工程和万企万亿技改工程,3年完成1000家细分
行业冠军企业产品质量比对
分析,推动先进制造业和优势传统产业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企业是质量提升当仁不让的“主人翁”。《实施方案》提出,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重点服务企业100%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开展企业质量提升“万千百”示范活动。同时,依托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定期发布主要产品、工程、服务质量“红黑榜”,实施信用联合奖惩。
《实施方案》从人、财、物、政策四个维度,对全面巩固高质量发展基础作了部署。从“人”来看,每年培训1万名企业标准化工作技术骨干,全面建立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探索建立企业首席技师制度,培育更多“工匠大师”。从“财”来看,对主导国际、国家标准制(修)订的企业,分别按每项标准100万元、50万元给予奖励;对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分别奖励300万元、150万元,对长江质量奖、提名奖分别奖励200万元、100万元;对每个新批准的国家质量技术中心最高补助2000万元。从“物”来看,围绕全省20个千亿元产业建设目标,超前布局建设一批国家和省级质量技术中心,着力补齐通用设备制造、电力供应、有色金属等产业质量基础服务短板。从“政策”来看,落实基于质量信用状况的税收、政府采购、工程招标、融资授信、贷款担保等优惠政策,完善质量发展经费多渠道筹集和保障机制,鼓励引导更多资金投向质量攻关、质量创新、质量治理、质量基础设施建设。
质量共治多元化格局更加健全。《实施方案》强调,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形成全社会质量“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