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解读
一、制定背景
2018年6月,国务院正式下发《关于同意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国函〔2018〕79号),全面启动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深化试点期限为2年。《批复》要求试点地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试点工作的实施推动、综合协调及措施保障,重点在管理体制、开放路径、促进机制、政策体系、监管制度、发展模式等方面先行先试,为全国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探索路径。根据国务院文件的要求,市商务委牵头起草了《试点方案》,经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二、主要内容
《试点方案》由指导思想和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机制三部分组成。“指导思想和目标”提出,到2020年,上海服务进出口规模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占本市对外贸易总额的比重保持在30%左右,加快构建“开放透明、价值提升、市场多元、区域联动、人才集聚”的服务贸易开放发展体系,全面打造“上海服务”品牌。
“主要任务”包括制度创新、主体培育、促进体系、重点领域以及环境营造等五个方面的15项主要内容,共75项具体工作。
一是以多方联动机制为基础,探索重大管理体制创新。建立跨部门协同配合的管理体制,建设和完善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换机制、市区联动发展考核和评价机制以及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机制。构建风险和效率并重的双向开放体系,作为入世17年来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和推动全球服务贸易规则重构的积极探索,率先提出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发布全国首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并在此基础上探索服务贸易扩大开放举措。
二是以树立“上海服务”品牌为导向,完善市场主体培育机制。首次提出以打造“上海服务”品牌为切入点,以企业、示范区、平台为培育主体,实施服务贸易潜力企业培育计划,利用促进指导目录和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基金等重要手段,分批培育200家“高端化、国际化、品牌化”的服务贸易品牌企业,形成重点企业引领出海、中小企业积极创新的发展格局。实施服务贸易示范区建设方案,首次将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相结合,提出培育文化贸易特色示范区、生物医药研发核心区、数字化服务发展引领区等20个具有
行业引领优势的服务贸易示范区。完善国际化公共服务平台功能,依托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优势,打造20个国际化的服务贸易公共服务平台,并争取升级一批国家级专业服务平台。
三是围绕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战略,构建服务贸易新型促进体系。为改变传统促进机构功能单一,海外交流合作能力较弱的局面,《试点方案》首次提出构建海外市场开拓体系,打造国内首个服务贸易全球促进联盟,开展市场拓展与品牌推介的双向联动,深化国际间服务贸易创新合作,以服务外包、技术、文化、中医药等为重点领域实施海外布局,加快形成以“一带一路”为重点的海外市场拓展体系。打造多元化政策体系,统筹用好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与地方服务贸易专项资金,优化完善支持内容和范围;进一步落实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对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实行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
四是探索贸易和产业联动发展模式,推进服务贸易重点领域发展。首次从贸易和产业联动的角度,提出推进数字贸易、技术贸易、文化贸易、旅游服务、专业服务等重点领域发展,特别是在全国范围内率先聚焦数字贸易等新兴领域的发展,包括聚焦数字金融、数字文化产业,试点培育首个数字贸易交易促进平台,构筑数字贸易先发优势;通过构建国际技术转移网络,优化“单一窗口”服务流程等,打造技术贸易引领优势;通过加强重点区域布局,探索商业新模式等,突出文化服务创新优势;通过探索境外游客移动消费支付与特色旅游项目联动、跨境购物平台与邮轮旅游联动等,巩固旅游服务规模优势;通过探索“走出去”开放举措,建设一批“走出去”综合服务平台,发挥专业服务的出口优势。
五是依托自贸试验区创新优势,营造良好的服务贸易发展环境。加快形成便利化制度安排,探索搭建生物医药全球协同研发的实验用生物材料和特殊物品通关便利体系;聚焦会展服务等关键领域,以“一窗办理”为核心理念形成展品通关和保税监管的管理制度;探索入境维修产品检验监管、飞机融资租赁海关异地委托监管等模式创新;健全境外专业人士流动机制。构建金融综合服务体系,加快推进金融服务业开放,创新适合服务贸易发展特点的金融产品,搭建功能完善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推广跨境人民币结算。建设综合统计服务体系,建立服务贸易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
研究发布“上海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指数”;推进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的专项统计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