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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的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发展,2010年出台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上海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实施了包括两轮中医药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在内的一系列扶持中医药发展的重大举措。两轮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为上海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上台阶奠定了基础,中医药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学科建设、科技创新、国际化发展等位居全国前列,我市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六位一体”全面发展的新格局正逐步形成。但是上海中医药事业发展与国家中医药事业发展要求和上海百姓日益增长的中医药服务需求相比,还有不少差距,主要表现为中医药资源相对不足,中医特色优势发挥还有待提高,中医药健康服务业有待加速发展。为此,市政府要求市卫生计生委、市中医发展办制定实施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
 
  二、起草过程
 
  2017年11月,启动《三年行动计划》编制工作。期间多次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讨论《三年行动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在此基础上起草了《三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此后,又征求了中医药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意见,针对各委办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积极沟通,达成共识,进一步充实、完善了有关内容。同时,针对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具体实施的项目,与市财政局进行了协商。2018年3月,《三年行动计划》报市政府。
 
  三、总体考虑
 
  《三年行动计划》编制过程中,最需要考虑的就是如何在前两轮三年行动计划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发挥上海中医药优势、提高服务能力、加强内涵建设、完善传承创新体系,进一步加强上海中医药事业发展动力,为健康中国和健康上海建设作出贡献。为此,《三年行动计划》提出了经过三年建设,促使上海的中医药医疗、保健、教育、科研、产业、文化更加协调发展,中医医疗、预防保健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特色优势更加突出,服务能力更加提高,人才队伍结构更加合理,海派中医传承成效更加明显,科技创新和转化能力更加提升,中医药国际化、标准化优势更加领先,中医药文化引领作用更加增强,全行业监管体系更加完备,中医药对健康服务发展和提高居民健康水平中的贡献度更加凸显,持续打造与“健康上海”相适应的国内领先、国际有重要影响力的中医药高地,全面完成《上海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建设目标。
 
  四、主要内容
 
  《三年行动计划》共分四个部分,即前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明确了8项重点任务:完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实施基层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基层中医药工作;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地位;提高传承创新能力,加强中医药内涵建设;持续加强人才培养,打造中医药人才高地;围绕国家文化大发展战略,进一步繁荣中医药文化;继续加强中医药国际标准化能力建设,服务“一带一路”;建立综合评价体系,强化行业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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