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上海市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一、《行动计划》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结合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新格局,要增加农业生态产品和服务供给,将乡村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生态经济的优势,提供更多更好的绿色生态产品和服务,促进生态和经济良性循环”有关要求,迫切需要从全市层面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全市大力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绿色优质农产品有效供给。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17〕56号)和《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18〕7号)精神,本市制定出台了《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五个部分,明确了今后三年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发展要以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构建更高质量、更强竞争力、更有效益、更可持续的绿色农产品供给体系,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绿色优质农产品需要。
二、到2020年的主要目标
资源利用更加节约高效——到2020年,划定建设8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50万亩蔬菜生产保护区和12个特色经济作物优势区;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4%以上;标准化蔬菜园艺场绿叶菜机械化率达到50%以上。粮食生产功能区内耕地质量等级提升至2.0,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生产环境更加清洁有序——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全市化肥、化学农药使用总量分别减少至7.9万吨和0.32万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绿色供给能力明显提升——到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品牌农产品占比明显提升,地产农产品的绿色食品认证率达到20%以上。打造20个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农产品知名品牌。
三、《行动计划》提出的主要任务
《行动计划》提出涉及四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一)优化功能布局,发展绿色产业
优化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功能与生产力布局,保障蔬菜有效供给,确保粮食生产功能,做强特色农产品;提升绿色农产品生产能力,积极推广应用绿色生态防治技术、清洁化生产技术和农业资源循环利用模式,稳步提升绿色食品供给率;着眼价值提升,发展品牌农业,树立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发展的整体品牌形象,提高农产品质量和附加值。
(二)保护生态资源,守住美丽田园
建立种养环境养护制度,提高耕地有机质含量和耕作层厚度,创新生态修复技术,优化养殖环境;推行绿色低碳循环生产方式。加大农业绿色生产技术推广力度,积极推行种养结合等节肥节药生态农业模式;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示范点建设,建立完善蔬菜基地农业废弃物资源利用配套设备,实现
规划保留的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全配套。
(三)提升农产品质量,满足市场需求
完善农业标准体系,推进绿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创建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大力推广优质安全、生态环保型肥料农药等投入品,全面推行绿色、生态和环境友好型生产技术;加快推进本市种植业绿色食品认证工作,提升绿色食品认证率;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着力提升绿色食品权威性和公信力。
(四)强化创新驱动,支撑绿色发展
完善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协同攻关机制,建立主导产业绿色生产技术体系,加强国际间科技和成果交流合作;健全完善农业生态补贴制度,支农政策优先向划定的“三区”倾斜,建立财政补贴机制,综合运用税收、政策性担保、信贷支持等激励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支撑绿色农业发展;建立健全资源环境生态监测预警体系、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体系,构建全市统一的农业公共信息化服务平台,完善农业信息系统体系建设;实施绿色农业人才培养计划,加大培养具有绿色发展理念、掌握绿色生产技术技能的农村实用人才,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和职业农民队伍,加强绿色农业科技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一批市级绿色农业产业技术创新团队。
四、《行动计划》措施保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领导牵头的上海市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发展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
规划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参加;各区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本地区的具体实施方案,形成协同工作机制。
(二)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完善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发展评价指标,对各区绿色农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和考核。开展联合督查,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营造全民行动氛围。以宣传地产农产品为契机,做好绿色发展理念和环境保护意识的宣传工作,及时总结工作过程中涌现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例,并加强宣传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