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特殊教育是社会文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十二五”以来,本市通过实施《上海市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积极为残疾学生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特殊教育服务,推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持续提高,实现从学前到高中阶段特殊教育16年免费教育,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的渠道进一步拓宽。全面完成特殊教育学校设施设备达标建设,普通学校资源教室数量大幅增加,学前特殊教育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构建跨部门特殊教育管理机制和专业服务体系,持续推进医教结合工作。开展多层次培训,加强教师队伍专业化建设,教师的特殊教育专业能力和水平得到提升。
从推进本市特殊教育进一步发展的角度来看,学前特殊教育、特殊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有待进一步拓展,普通学校的资源教室和无障碍环境建设需要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专业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特殊教育质量有待提高。为进一步加快建设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特殊教育,切实加强特殊教育内涵建设,不断提升本市特殊教育发展水平,制定本行动计划。
2.未来3年上海特殊教育发展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举措是什么?
未来3年,本市特殊教育的发展理念是:加大改革力度,全面提升教育质量;总体目标是:完善特教体系,推进融合教育,深化医教结合,提升教育质量;主要任务是:大力发展学前特殊教育与特殊职业教育,提升医教结合专业服务水平,加快各级各类学校无障碍环境建设,加强特殊教育课程建设,积极推进融合教育,强化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建设;通过优化配置资源、健全管理机制、推进医教结合、深化课程改革、完善服务体系、提升师资队伍、优化办学条件、加强组织领导八个方面的重要举措,积极推进全市特殊教育发展,办人民满意的特殊教育。
3.上海学前特殊教育的发展有哪些新举措?
目前,全市各区都已设立一个学前特殊教育点。随着生育高峰的到来、二孩政策的实施,原有学前特教点不能完全满足特殊幼儿就近入园的需求。因此,未来3年全市各区将根据地域特点、区域残疾儿童分布情况和学前教育资源情况等进一步加强学前特殊教育的设点布局,在积极开拓普通幼儿园随班就读工作的同时,每个街镇选取一所普通幼儿园设置一个特教点,举办特教班或开展定点定时服务。将学前特殊教育纳入特殊教育管理体系,完善管理制度、落实师资配备、加强资源配置、强化业务指导,逐步形成以普通幼儿园融合教育为主体,以特殊幼儿园、特殊教育班为骨干,面向所有残疾幼儿的学前特殊教育新格局,持续提高学前教育阶段残疾儿童的入园率。
此外,市教委还将落实医教结合的入园综合评估、编制并实施《上海市学前特殊教育课程实施指南》,指导各学前特教点合理安排残疾幼儿的教育内容,不断提高学前特殊教育课程实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上海将从哪些方面推进特殊职业教育发展?
2017年市教委发布《关于加强特殊职业教育管理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7〕11号)。未来3年将进一步加大特殊职业教育的建设力度,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入学率达到70%的目标。
首先完善工作制度。修订完善符合残疾学生特点的入学招生制度、学籍管理制度,促进普通中等职业教育与特殊中等职业教育管理的有机衔接。
其次加强课程建设。根据社会需求和残疾学生的身心特性合理设置专业,编制并实施《上海市特殊中等职业学校(班)课程方案》,明确特殊中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课程内容及课程实施基本要求,规范教育教学过程,并注重加强特殊职业教育的师资配备与专业培养。
再次加强校园无障碍环境建设。优化教学、康复、职业技能实训设施设备的配备。健全特殊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积极整合各方资源,探索融合环境下残疾学生中等职业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5.特殊教育的医教结合工作将如何深化?
近年来,上海积极推进以政府为主导,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特殊教育医教结合工作的机制,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协同管理,医教结合已经成为促进特殊教育内涵发展的重要手段。
未来3年,上海将强化基于医教结合综合评估为每个残疾学生定制个性化的教育、康复、保健服务的工作理念,加强上海市特殊学生教育评估中心建设,试行并优化残疾儿童认知能力、语言与沟通能力、运动能力、感知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五大领域评估工具。确保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入学(园)评估覆盖率达到100%,并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过程评估。同时,研制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综合能力评估指标体系,通过“上海市特殊教育信息通报系统”为每个残疾学生建立完整的电子化档案,并加强对残疾学生入学安置、随班就读资格认定、考试合理便利提供、转衔支持服务等方面评估工作的整体设计,形成残疾学生评估制度。
此外,对照当前特殊教育医教结合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加强对残疾学生保健服务工作的
研究与管理将成为深化该项工作的关键点。各类从事特殊教育的学校整合学校卫生保健、教育教学、后勤保障等各部门工作,根据不同残疾类别、不同年龄阶段残疾学生的特点和个体需求,开展对相关疾病的观察与护理、合理的饮食与营养、辅助器具的使用与维护、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等领域的
研究,落实有效措施,实施有针对性的保健服务。
6.在特殊教育教育教学方面,上海将有哪些新突破?
未来3年,上海将编制并实施《上海市学前特殊教育课程实施指南》《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课程实施指导意见》《上海市特殊中等职业学校(班)课程方案》,积极推进盲、聋、辅读学校国家课程校本化实施,规范送教上门课程实施管理,从而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特殊教育课程体系。
同时,大力推进以个别化教育为核心的课程实施方式,提高教育教学有效性.合理安排残疾儿童的教育内容,关注社会适应能力提升,积极开展融合教育。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增进家校合作,从而促进各类残疾儿童身心充分发展,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此外,上海还将整合教研、科研、教育技术装备、信息技术以及基层学校、医疗机构等各方面力量,开发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多样化的课程资源,建立课程资源使用交流机制,为提升教育教学成效保驾护航。
7.在推进融合教育方面,上海有哪些新要求?
未来3年,上海将进一步支持从学前到高等教育阶段各类普通学校接纳残疾学生,促进融合教育发展。在开展随班就读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残疾类别儿童入学实际需求,以及区域特殊教育资源分布情况,采取在普通中小学举办特殊教育班等形式,为残疾儿童就近接受融合义务教育提供便利。
此外,强化普通学校在融合教育中的主体责任。加大经费投入,落实师资配备,50%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的学校须配备专职特殊教育教师,50%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的普通学校须配置资源教室。强化区教育局在推进融合教育中的管理职责,落实特殊教育巡回指导教师按市颁编制标准配备到位,推进举办特殊教育班和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的普通中小学资源教室配置和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8.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有哪些重点工作?
在根据上海市特殊教育师资配备标准配齐、配足教师方面,重点推进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班教师、随班就读专职特教特殊教育教师和区巡回指导教师的配备和管理。对人员要求、工作任务、录用流程、享受待遇、师资管理等做出明确规定,并将上述教师纳入特殊教育教师统一管理,享有国家规定的特殊教育津贴。
在教师培养方面,重点拓展特殊教育师资职前培养渠道,支持相关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增设特殊教育课程内容和教学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师范类专业组织学生开展特殊教育教学实践。
将特殊教育培训课程纳入校长岗位培训课程,以及普通学校、幼儿园教师职初和继续教育必修课程,为推进融合教育奠定基础。
加强各区特殊教育专职特教教研员队伍建设、提高特教教研员教育
研究能力。通过特殊教育名师基地加强骨干教师培养,带动特殊教育师资队伍整体水平提升。
9.在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有哪些具体的要求?
为保障残疾学生平等参与学校生活,稳步推进融合教育,各区教育局应根据地域特点和人口分局情况,对有残疾儿童入学需求的普通学校做好无障碍建设的统筹
规划、加大投入、分批推进各级各类学校的无障碍环境建设。
各特殊教育学校和已经招收残疾学生的普通教育学校,应根据不同类别残疾学生的实际需要和无障碍环境建设要求,加强坡道、厕所、扶手、电梯等无障碍建设,科学配置特殊课桌椅、康复设施设备、辅助器具、相关学习资料以及特殊学习用具等。为残疾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支持残疾学生更好地适应学校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