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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进一步深化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一、关于《实施办法》的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本市营商环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会同市规划国土资源局,按照“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的营商环境”要求,重点聚焦本市社会投资项目,以最大限度地简化施工许可的审批为核心,自2017年11月以来,全面启动本实施办法的研究起草工作,在广泛征求市区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咨询等企业代表的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上海市进一步深化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实施办法》,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实施范围、改革目标、改革任务、保障措施、施行日期等六个部分,其中改革任务12条、保障措施3条。
 
  二、关于《实施办法》的指导思想、改革目标和路径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上海提出的不断增强吸引力、创造力、竞争力的要求,把制度创新作为主攻方向,在“放管服”改革上下更大功夫,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的营商环境,通过采取“流程再造、分类审批、提前介入、告知承诺、多评合一、多图联审、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等举措,进一步整合审批资源、提高审批效率、降低审批成本,实现社会投资项目开工之前的审批流程优化,着力营造更加良好的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二)改革目标。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重大公共利益和技术特别复杂等项目外,全市社会投资项目按照“工业项目”(指104产业区块内的工业项目,易燃易爆等特殊工业项目除外)、“小型项目”(指建筑面积不大于5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建设项目)、“其他社会投资项目”划分为三类,从取得土地后到获取施工许可证(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改建、扩建项目从获得规划设计条件后到获取施工许可证),政府审批时间原则上分别不超过15个、35个、48个工作日。
 
  (三)改革路径。一是分类审批。根据项目类型、规模功能和技术难度将本市社会投资项目划分为3大类,改变原有“一刀切”的审批模式,对工业项目和小型项目实施分类改革。二是流程再造。取消原有的总体设计文件征询,对设计方案和施工许可2个主要环节进行优化整合,每个环节实施“一家牵头、一口受理、同步审批、告知承诺、限时办结”。建设单位按照规定简化办理手续,领取相关审批文件。三是一事不两跑。进一步优化现有审批流程,提升服务质量。通过推行线上线下“一站式”服务,提高信息技术和资源共享水平,为企业提供全过程高效透明的综合咨询服务,实现“一事不两跑、一事不两批”。
 
  三、关于《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
 
  1、完善分类审批模式。对于工业项目,实行带方案出让制度,设计方案免于审核。对于小型项目,也就是世界营商环境调查报告重点关注的项目类别,减少不必要的评估评审事项,缩短方案和图纸审查时间。对于其他社会投资项目,在原有的审批流程和时间上进行调整和优化。
 
  2、推进审批流程再造。整合归并为设计方案和施工许可2个主要环节,设计方案审核环节由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牵头组织,主要包括设计方案批复、用地规划许可等手续;施工许可环节由建设管理部门牵头组织,主要包括施工图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证等手续;涉及到的征询事项,各相关部门原则上只能选择一个阶段审查,能并不串,减少互为前置。
 
  3、探索多评合一。优化各类评估流程,进一步简化项目前期所涉及的环境影响、节能审查、交通影响评价、卫生学评价、水土保持方案、防汛影响等各类专业评价的办理流程。探索在特定区域内推行“多评合一”,整合评估评审等相关办事环节,实行统一受理、同步评估、同步评审、统一反馈、控制周期。
 
  4、强化规划依据。进一步推进“多规合一”,对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水资源论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等事项实施区域评估评审。除特殊项目外,一般工业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评估评审。强化土地出让合同约束,土地出让前,各征询部门进一步明确管理指标要求,并充分告知相关管理依据,一并纳入土地出让合同作为出让条件。
 
  5、完善设计方案审核。加强方案咨询的提前服务,进一步优化方案并联审批流程,设计方案由规划土地部门牵头统一征询交警、绿化环卫、交通部门的意见,其他部门的审查意见实施采用“标准规范+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方式。设计方案审核时间(含同步办理的用地批准手续)缩短为20个工作日以内,其中,小型项目15个工作日。
 
  6、取消总体设计文件征询。规划、卫生、交通、交警、消防、抗震、水务、民防、绿化环卫、气象等部门的设计文件审查,可根据审查事项对于图纸深度的要求,选择在设计方案审核或者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中进行,也可在实施或者验收过程中开展监督检查、评估或检测。为确保设计文件编制质量,加强政府前期服务,各审批部门应当建立并完善咨询服务机制,公开咨询目录和办事指南,限时办理咨询事项。建设单位在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前,可向审批部门咨询,咨询意见可为施工图审查提供参考。
 
  7、推行“多图联审”。依托现行统一的数字化平台,推行并完善“多图联审”制度,在原有已整合消防、气象等部门审查内容的基础上,探索将民防、水务、抗震(除超限高层)、交通等部门的审查内容一并纳入,由各审批部门按照其法定职责分别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统一审查。建立施工图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步受理、依次发证的工作机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同步办理的施工图审查)核发时间缩短为25个工作日以内,其中,工业项目13个工作日,小型项目18个工作日。
 
  8、简化施工许可办理手续。施工许可改为形式审查和网上办理,取消施工许可证审批前的现场安全质量措施审核和工伤保险费用缴纳,改为告知承诺和核发后的事后监管,核发时间缩短为3个工作日以内,其中,工业项目和小型项目为2个工作日。施工许可申请前的发包合同登记,均采用网上直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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