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临空经济发展。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民航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选择若干条件成熟的临空经济区开展试点示范。上海虹桥国际机场周边区域,依托虹桥国际机场,经过多年积累和发展,临空经济发展成效显现,航空服务业集聚效应明显,服务功能日趋完善。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等国家部委的指导下,市发展改革委、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积极推动上海虹桥临空经济示范区区申报国家级临空经济示范区工作。2016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联合印发《关于支持上海虹桥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的复函》,明确要把上海虹桥临空经济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成为国际航空枢纽、全球航空企业总部基地、高端临空服务业集聚区、全国公务机运营基地和低碳绿色发展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批复要求,为更好推动示范区建设,上海积极推进、抓紧落实,市发展改革委、长宁区政府会同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民航华东空管局、市交通委、虹桥商务区管委会、上海海关、机场集团、东方航空等相关单位,在充分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基础上,
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上海虹桥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经市政府审议通过后印发。
二、关于《实施意见》的总体考虑
《实施意见》认真贯彻国家批复要求,结合区域发展实际,提出了示范区建设的总体考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定践行新发展理念,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主动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重点依托上海虹桥国际机场,着力优化发展环境,深化开放合作和改革创新,引导和推进临空指向性强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着力构建以航空运输为基础、航空关联产业为支撑的产业体系,推动产业与城市融合协调发展,把示范区建设成为国际航空枢纽、全球航空企业总部基地、高端临空服务业集聚区、全国公务机运营基地和低碳绿色发展区,在推进区域经济转型升级、促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作出更大贡献。
到2020年,虹桥国际机场国际枢纽服务功能日趋完善,与浦东国际机场实现联动发展,在打造世界级机场群核心机场、提升上海国际枢纽竞争力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全球航空企业总部集聚效应不断显现。高端临空服务业发展环境持续优化,产业能级明显提升,“十三五”期间,临空服务业规模实现年均两位数增长。公务机运营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低碳绿色的生态空港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力争用四年左右的时间,把示范区建设成为门户功能突出、产业特色鲜明、区域带动明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临空经济示范区。
三、关于《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三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总体要求
明确了示范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2、关于重点任务
对照批复要求和示范区功能定位,《实施意见》提出了八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一是组织编制发展
规划。坚持国际视野、上海特色、高点定位,高标准高质量组织编制示范区发展
规划。
二是积极拓展国际航空枢纽服务功能。包括“
研究开设虹桥国际机场始发的点对点中远程精品国际航线”、“优化空域使用结构,充分利用空域资源,缓解虹桥机场空域资源紧张局面”、“建立安全高效绿色的空管保障体系、打造国际一流的机场服务品质”等。
三是推动总部及功能平台落户。包括“加快推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航空企业总部落户,积极吸引基地航空公司总部、货运航空公司总部、货运代理总部、通用航空总部等在示范区集聚”、“推动航空货运指数发布及交易平台等功能性平台建设”等。
四是加快高端临空服务业集聚。包括“促进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重点发展航空服务业、‘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和时尚创意产业”、“重点发展飞机改装设计、二手飞机交易、航材航油交易、航空运营维护、航空维修保障等航空服务业”、“推动发展航材租赁、飞机租赁、航空保险、商业保理、航空基金、跨境结算等航空金融服务业”等。
五是提供公务机运营服务功能。包括“加快推进虹桥机场公务机基地二期工程建设,提升公务机发展的基础设施能级”、“鼓励发展高端定制航线运营、公务机托管、包机代理和转运、全球旅行支持等公务机运营服务”、“适度放宽基地公务机运营服务
行业准入”、“制定公务机产业发展配套政策”等。
六是建设低碳绿色发展区。包括“推动航空企业提升飞机辅助动力装置(APU)使用率,支持鼓励机场地面车辆‘油改电’”、“优化示范区及周边绿化布局,做好外环防护绿地、连廊、公园、街坊公共绿化等生态环境建设”等。
七是加快虹桥商务区机场东片区“脱胎换骨”改造。包括“深化并推进虹桥商务区机场东片区控详
规划实施”、“推进临洮路跨吴淞江桥梁、迎宾三路地道东延伸等工程”、“
研究优化轨道交通线路站点布局、外环线整体抬升、中运量公交系统和地上地下一体化慢行系统建设”、“加强风貌管控,制定示范区风貌控制导则”、“最大程度实现地下空间的利用与共享”等。
八是深化制度创新。包括“争取国家在空域管理、航权分配等方面的试点支持”、“试点在符合条件的区域探索实施货物状态分类监管”、“提升进口飞机航材、进口食品等通关便利性”、“参照自贸试验区做法,探索在示范区发展飞机融资租赁”等。
3、关于保障措施
为保障各项工作的有效推进,《实施意见》从组织保障、资金支持、招商推介和环境优化四个方面,提出了相关举措。
组织保障方面,市级层面,指导并协调解决示范区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区级层面,建立由长宁区政府牵头的统筹推进机制。
资金支持方面,扩大虹桥商务区专项发展资金覆盖面,支持示范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争取民航发展基金支持,市级有关专项资金加大倾斜力度。
招商推介方面,促进招商合作,推进各驻场主体、相关子公司和关联企业转化落户、举办示范区发展论坛等。
环境优化方面,支持上海高校设立、做强与上海航空大都市地位相匹配的民航类专业,支持上海开放大学与长宁区合作面向航空服务在岗人员大力开展高水平职业培训,加大人才吸引和落户政策支持力度,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共享、定制等“智慧出行”新模式,优化示范区生活及商务环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