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必要性的说明
(一)是实现习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总体要求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李克强总理、王勇国务委员等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
研究制定政策,加快推进我国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健康发展。近年来,中央下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健康服务业、医药产业以及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健康中国2030”
规划纲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也都将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列为重要内容。
上海作为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创新发展的先行者,要抓住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的良好机遇,结合上海科创中心建设,服务“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战略,走出一条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的创新之路。
(二)是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若干意见》的重要举措
2016年10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60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2017年1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同意建立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国办函〔2017〕10号),同意建立由民政部牵头,发改委等24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2017年2月24日、3月31日,民政部牵头组织召开了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和全国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部际联席工作部署视频会议。为抓好《若干意见》贯彻落实工作,4月19日,民政部下发《关于推动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推动各省(市)政府出台具体实施意见。这项工作纳入国务院开展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的督促检查范围。
(三)是促进本市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的现实需要
目前,上海从事康复辅具服务的机构有200多家,其中从事假肢装配的企业有31家。从上海康复辅具产业的发展历程看,以上海假肢厂为例,曾在技术、服务等方面有过很辉煌的历史,但近年来上海整体康复辅具产业面临着缺乏自主研发品牌的产品、服务对象单一、服务功能弱化等问题。中高端产品有效供给能力不足带来大量“需求外溢”,消费能力严重外流。产业供给现状与上海的全球科创中心地位不相匹配,与服务对象的多元需求不相匹配。上海康复辅具产业供给侧劳动、资本投入不足和效率不高,迫切需要用科技创新来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并与需求侧进行有效对接。
二、关于《实施意见》的起草过程
为推动本市联席会议制度和实施意见的落地,3月29日,市民政局将《关于本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若干意见>工作方案的汇报》专报市政府。5月18日,市民政局将《关于建立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报送市政府办公厅,时光辉副市长5月27日圈阅,同意成立本市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根据国务院《若干意见》,结合本市实际,市民政局起草了《上海市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实施意见》和《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职责》,于6月27日牵头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的联络员会议,将《实施意见》和《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职责》下发各成员单位。在征求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委等22个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于7月12日牵头召开本市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部门第一次联席会议,与各成员单位达成共识,并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上海市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实施意见》(代拟稿)及附件《上海市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8月22日,彭沉雷副市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关于起草<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实施意见>的情况汇报》,22个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加,按照会议精神修改后形成《实施意见》(送审稿)。8月28日,应勇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通过《实施意见》(送审稿)。
三、关于起草依据的说明
《实施意见》所需的资料、数据来源主要有:
一是重要文件。主要有:《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健康中国2030
规划纲要》、《上海民政事业改革与发展“十三五”
规划》等。
二是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和现有政策依据。主要涉及部门有:市发改委、市科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残联等。
四、关于《实施意见》内容的解读
《实施意见》的总体框架与国务院《若干意见》基本一致,由“发展目标、主要任务、政策支持和保障措施”四部分组成。
(一)发展目标
发展目标提出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本市康复辅助器具产业信息平台基本建成,涌现一批“上海创造”的知名自主品牌和优势产业集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基本形成。
(二)主要任务
重点强调要发挥本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作用,将主要任务与各成员单位的职责相对应,并将各成员单位在产业发展中的职责进一步细化。主要任务有4项: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扩大市场有效供给、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每项任务下面再具体细化,共形成15项子任务。
主要任务通篇贯穿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思想,主要原因是目前康复辅具产业体系不健全,整体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等现象的深层次原因在于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结合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和争取成为国家康复辅具产业综合创新试点区的目标,必须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摆在最突出的位置。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列为主要任务并作为基础性工程加以明确,是从顶层设计的层面
规划产业发展,同时也可以抓住产业发展的基本规律,推动产业向中高端迈进。
扩大市场有效供给主要围绕打造“上海创造”康复辅具品牌、推动康复辅具租赁
市场发展、健全康复辅具服务网络、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丰富产品供给、满足公众多层次需求展开,是提升本市康复辅助器具业的整体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
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体现在完善法规政策体系、发挥标准导向作用、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三个方面,重点是深化康复辅助器具产业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快建立权责明确、公平公正、透明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监管格局。
(三)政策支持
这部分参考了产业发展的基本政策支持体系,将相关成员单位现有的政策进行了梳理整合,争取能在落实已有政策的基础上,
研究创制新政策。主要包括5部分内容:落实税收价格优惠、强化企业金融服务、加强财政资金引导、完善消费支持措施、加强人才队伍培养。
如加强财政资金引导方面,提出要
研究将符合条件的康复辅具纳入《上海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并进入《上海市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实施办法》采购体系。完善消费支持措施方面,提出要探索建立城乡贫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基本型康复辅助器具配置补贴政策,与本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相衔接。
(四)保障措施
这部分内容是下一步推进《实施意见》落地的主要工作,主要包括4个方面:加强组织领导、健全
行业统计制度、制定细化配套措施、加强产业宣传推广。
加强组织领导,是对接部际联席会议,通过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方式,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和分工,在推动《实施意见》落实的过程中各司其职。
健全
行业统计制度,是以国民经济
行业分类为基础,建立以主要产品数量、生产企业、服务机构等信息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指标,健全本市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统计监测
分析体系。整合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需求、专家库和新技术、新产品信息等,完善产业信息平台。
制定细化配套措施,是落实《实施意见》的后续工作。本市民政部门要协调相关部门在康复辅助器具标准制定、租赁试点、配置服务、保险支付、平台建设等体现上海特色的领域制定细化配套措施,真正发挥好政策对产业发展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加强产业宣传推广,是民政部贯彻落实国务院《若干意见》的重点工作之一。本市《实施意见》公布以后,要综合运用各种宣传渠道和媒体形式,做好文件的解读说明,进一步普及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相关知识,形成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