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办法》政策解读
一、修订背景
《安徽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试行办法》自2008年发布以来,对规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行为、强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国资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化,对国有资本经营经营预算编制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等有关文件中,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范围都作了明确界定。此外,随着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不断扩大,预算编制的要求和流程也进一步规范,《安徽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试行办法》已难以适应当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要求和预算改革的需要。
二、修订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皖政〔2007〕126号)、《安徽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财资预〔2017〕559号)等规定,参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办法〉的通知》(财预〔2017〕133号),对《安徽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试行办法》进行了修订。
三、基本框架及主要内容
《办法》共四章22条。第一章为总则,共4条,阐述了《编报办法》制定的主要依据、适用范围及编制原则、管理职责分工。第二章为收支范围,共4条,明确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范围和收支规模测算依据。第三章为编报内容与程序,共11条,规定了预算编制工作流程和省属企业、预算单位、省财政厅不同主体编制预算的主要内容及要求。第四章为附则,共3条,明确了《办法》的解释权、施行时间等。《办法》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是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明确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范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除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外,主要用于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及相关改革成本支出、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及其他支出。同时,明确了预算收支规模编制依据和方法。
二是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流程。为保持与一般公共预算编制同步进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实行“二上二下”的编制程序,预算单位编制本单位预算初步安排建议报送省财政厅,省财政厅测算并下达年度支出预算控制数,预算单位根据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再细化编制支出预算。
三是细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内容。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计划建议、预算建议草案、预算草案的编制内容分别作了进一步完善和明确,修改了预算报表内容。同时,根据《预算法》的要求,适当调整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时间和批复时间。
四是强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过程中,增加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绩效目标,推进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