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关于《管理办法》的制定背景
2017年9月,财政部印发《关于“十三五”时期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安排以及下达2017年资金的通知》(财综〔2017〕47号 ),将安排下达我省“十三五”时期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要求统筹考虑本地区不同区域、人群、领域的社会公益事业需求,注重与地方留成彩票公益金统筹安排使用,并制定管理办法。根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新形势、新要求,迫切需要制定出台《管理办法》。
二、关于制定《管理办法》的总体考虑
加强和规范专项彩票公益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具有重要意义。《管理办法》起草过程中,主要按照“补齐短板”的思路,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集中精力重点解决好突出问题、首要问题,提升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注重彩票公益金的提质增效,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建立绩效运行动态监控机制。注重结合实际,统筹推进第三期学期教育行动计划,明确专项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原则,使用范围、分配与拨付方式,资金申报要求。注重绩效评价和监督管理,采取绩效评价机制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列入重点监督检查范围,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并将“绩效与管理”情况作为资金分配因素。
三、关于《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分六章共三十条。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至第四条),主要阐述了制定专项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以及专项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和管理原则。
第二章资金使用范围(第五条至第十条),概括了专项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范围,分32个贫困县区和其他地区不同支持方向。
第三章资金分配与拨付(第十一条至第十四条),确定了专项彩票公益金的分配与拨付方式,资金下达时限等。
第四章资金申报与管理(第十五条至第二十三条),规定专项彩票公益金资金申报和管理要求。
第五章绩效评价与监管(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八条),明确各级财政和教育部门关于专项彩票公益金的监督检查、绩效评价职责等。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条),确定专项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解释主体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等。
四、关于《管理办法》的资金监管制度
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根据各市县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各市县制定的项目实施计划和绩效目标将作为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对各市县进行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分配各市县资金的依据。市县教育、财政部门应当加强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县财政部门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列入重点监督检查范围,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各级教育部门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及效果进行定期检查。各幼儿园应当强化内部监管,自觉接受外部监督,配合审计机关将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纳入每年重点审计内容,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