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外贸回稳向好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
外贸是国民经济重要的组成部分和GDP增长的重要推动力量,促进外贸回稳向好,对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升级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今年以来,外贸形势比2015年更加严峻复杂,下行压力不断加大。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明确将“进出口回稳向好”列为今年政府工作目标。4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
研究了促进进出口回稳向好的政策措施。5月5日国务院下发《关于促进外贸回稳向好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27号),立足于千方百计稳增长、坚定不移调结构,努力实现外贸回稳向好,并从13个方面提出了相关政策措施。
加工贸易是我国外贸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贸易大国地位的确立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近年来加工贸易发展的国际环境和国内条件都发生重大变化,传统的粗放式发展模式难以为继。面对新形势,为促进加工贸易可持续创新发展,2016年1月18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号)。
今年以来,我省外贸虽趋于回稳向好,但进出口低迷的局面没有明显改变,回稳基础还不牢固,实现全年发展目标压力很大。1-7月,全省仅实现进出口1561.8亿元、同比增长2%(以美元计价,下降4%)。同时,我省加工贸易存在规模不大、竞争力不足、对外向型经济拉动作用不明显等问题。因此,为贯彻国发〔2016〕4号和27号文件精神,积极应对当前外贸复杂严峻形势,促进我省外贸回稳向好,推动加工贸易扩大规模、创新发展,根据省政府要求,省商务厅在广泛征求各市、省有关部门和重点外贸企业等意见的基础上,经反复
研究,形成具体实施意见,报经省政府
研究审定,由省政府办公厅以皖政办〔2016〕49号印发实施。
二、《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15条。主要内容包括: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加大进出口融资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加快出口退税进度、进一步减免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加快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加快推动外贸大平台建设、进一步扩大进口规模、积极发展外贸新型业态、加快国际营销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培育外贸自主品牌、发挥双向投资对贸易的促进作用、建立完善外贸风险防控机制以及加强组织实施。
三、《实施意见》主要特点
《实施方案》主要融合了国发〔2016〕4号、27号两个文件的主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主要体现了以下特点:一是更加注重政策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实施方案》通篇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影响外贸回稳向好、制约外贸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提出具体解决办法,从而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围绕外贸融资难题,提出了从扩大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和出口退税账户质押融资规模、中小出口企业专项贷款、鼓励外贸企业直接融资等支持举措。围绕企业反映的出口退税问题,提出了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提高一类企业比重、退税业务全过程网上办理等具体举措。二是更加注重优化外贸发展环境。《实施方案》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开放大通道大平台建设,优化外贸发展环境。通过推进“三互”大通关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等强化通关便利服务。通过推进综保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跨境电商综试区等建设,打造外贸发展大平台。三是更加注重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实施方案》围绕当前外贸发展新常态,重点支持和引导企业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在巩固传统市场的同时,重点支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市场开拓;在支持传统贸易方式的同时,积极支持跨境电商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培育和扶持;在积极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的同时,重点引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向产业链两端延伸;在扩大进出口规模的同时,积极鼓励企业培育自主品牌,提高出口产品的质量、档次和附加值,走优进优出、优质优价发展道路。
四、《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
一是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省商务厅将会同相关部门,围绕促进外贸回稳向好,
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配套措施,提高政策精准度。二是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在省政府网站、安徽省商务厅等网站开展政策解读,在省内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通过多种途径向全省商务系统进行宣传贯彻,利用商务邮件平台向全省5000多家进出口企业群发《实施意见》及解读邮件,为促进全省外贸回稳向好造良好氛围。三是强化政策督查落实。为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省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商务厅)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