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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避暑休闲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
 
   我省生态环境优良,夏季全域气候温润清爽,22度的平均温度、70%的平均湿度、不超过5的紫外线平均指数、7.3h/d的平均日照时长、多达120天的微风日数、多达110天的白天无降水日数,舒适度全国最优;避暑实体资源富集,山水林田城品质好、密度大,“一山”、“三江”闻名世界;康养资源独特,是全国北药基地、生态大省、农业大省、森林转型重点地区,处于世界长寿纬度带,是中国四大避暑区域避暑资源和条件最好的省份之一。为了加速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继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重要指示,出台《关于做大做强冰雪产业的实施意见》之后,去年以来,我们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指示,会同有关部门代省委、省政府起草了《实施意见》,旨在通过理念创新、文化创新、商业创新、资本创新、管理创新等,抢占全球20亿、全国3亿的有效避暑人群市场,打造新产业,发展新经济,为吉林省振兴发展注入新动能,这将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的又一次生动实践。
 
   二、出台《实施意见》的重要意义
 
   近几年,省旅发委奋发有为,勇于担当,主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把资源变为发展亮点,把绿水青山变为金山银山,审时度势,创新提出发展避暑休闲产业,这是我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也是紧紧围绕我省潜力巨大、特色突出的良好生态环境优势,加快新旧动能转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特别是在全省经济低速增长、服务业攻坚发展的情况下,将避暑休闲产业作为新经济,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新动能,注入新活力,多维度体现了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和生态文明思想。当前,全球气候变暖,夏季高温频现,南方火炉城市不断增多,避暑需求旺盛,市场潜力巨大,把引进旅游者和旅居新人口作为带动人流、物流、信息流、资本流的重要渠道和手段,这是当前我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继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促进产业要素提升的最佳选择。
 
   我省避暑休闲产业还处于起步阶段,产品粗放,产业链条短,产业体系不完善,资源优势向生产力优势的转化不充分,避暑休闲产业的综合效益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发展机制体制有待进一步创新突破。发展避暑休闲产业,壮大夏季避暑休闲产业规模和质量,与冬季冰雪产业形成“两季繁荣、带动春秋”的格局,对于率先将旅游业建设成为我省第四大支柱产业,推动全省经济发展再上台阶具有重大意义。
 
   三、《实施意见》起草过程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避暑休闲产业创新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省旅发委着手组织起草全省推进避暑休闲产业的文件。起草期间先后召开15次高层次会议进行深入研究,其中,在北京召开全国知名专家咨询论证会1次,组织省内知名专家咨询讨论、征求意见会5次,省直相关部门座谈讨论会2次,22个厅局参加的省政府部署会1次,国内专家学者论证会3次,省旅游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咨询论证、征求意见会3次,向中科院地理研究所征求意见1次,21个省直部门提供相关素材2次。景俊海省长亲自主持旅游专题会议听取汇报并在全省旅游产业推进大会上做出重要指示,提出并部署发展避暑休闲产业的顶层设计;候淅珉副省长直接指导,召集会议专题研究。《实施意见》起草先后经历资源摸底梳理、优势比较挖掘、理论支撑研讨、主体内容确定、思想脉络成熟和框架体系形成等六个阶段。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深入谋划;社会公众高度关注,广泛参与,邀请了森林避暑、滨水避暑、避暑康养、低温养生、休闲农业、文化企业、研学旅行、旅游集团、旅行社、科研院校、旅游景区和县(市)旅游部门等业界代表建言献策;业界和专家高度评价,充分肯定。期间,向省委宣传部、省编办,中省直部门、各市(州)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等48个单位征询意见,共反馈修改意见39条,修改数稿,均形成一致意见。根据规定,履行了征求意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合法性审查、法律咨询、公平竞争审查等法定程序。《实施意见》已于7月2日召开的省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和7月13日召开的省委第26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四、《实施意见》在政策措施方面都有哪些新的亮点
 
   在《实施意见》研制过程中,我们得到了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尤其是在简政放权、土地保障、财政支持等方面的政策,较原来更为具体,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强,含金量更高。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营造一流环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力争发展避暑休闲产业相关事项做到“最多跑一次”;加强市场监管,开展旅游、公安、交通等部门联合执法,建立和完善旅游投诉快速受理处理长效机制,为游客慢游细品提供良好保障;强化行业自律,培育避暑休闲产业协会等行业组织,提升行业规范和诚信水平;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对接国际标准,规范经营与管理,打造自主品牌,切实提升市场竞争力。
 
   《实施意见》明确用地政策方面,在依法合规前提下,要保障重特大休闲度假设施建设用地需求;鼓励以出让、租赁方式供应土地,支持市、县政府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入股的方式提供土地;土地出让价款可在规定期限内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支持实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土地供应方式;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预留少量规划用地指标,用于零星分散的乡村旅游设施等建设;企业将旧厂房、仓库改造成休闲度假场所的,可实行在五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政策。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在投融资方面,根据省级财力可能,逐步增加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现有的与旅游业相关的专项资金向避暑休闲产业倾斜;对重点避暑休闲产业项目在贴息、担保、贷款、股权投资方面给予倾斜,省产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参股子基金的方式,积极支持吉林省避暑休闲产业项目。
 
   要想切实推进避暑休闲产业创新发展,除了落实细化扶持政策,释放改革红利外,还需要从组织领导、规划引领、人才队伍、基础设施、科技创新等方面加以推进创新。在这几个方面《实施意见》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五、《实施意见》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对避暑休闲美好生活的高品质需求,向改革创新要动力,向时间空间要产业,向生态气候要效益,努力将我省建设成为世界知名、国内领先的避暑休闲名省和新兴旅居大省,为加快建设幸福美好吉林提供强大支撑。
 
   (二)总体思路。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于“三季应一夏”的时间优势,着手于“三带一二”的避暑新经济,着实于“山水林田城”的发展空间,着眼于“旅居新人口”的战略高度,统筹推进“一山引领三江、名城带动全域”的发展格局,全力营造“宜游、宜养、宜居、宜业”的发展环境,系统构建“特色鲜明、创新驱动、功能完善、交叉融合”的现代避暑休闲产业体系。
 
   (三)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游客需求作为市场导向,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高质量避暑休闲需求;将引进“旅居新人口”作为发展红利,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坚持改革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重点突破制度创新、结构优化和要素升级,破解避暑休闲产业资源配置市场化难题,加强科技、商业、资本、管理创新,培育创新价值链。坚持绿色发展。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按照绿色发展理念和绿色标准实施全过程绿色管理,规划、开发、建设与运营管理全价值链的避暑休闲产业。坚持文化生成。培育温带生态避暑生活方式,倡导传播低温养生理念,把生成避暑文化作为推动避暑产业发展的内生性持久动能,打造国家避暑目的地品牌。坚持四季融合。统筹谋划夏季避暑、冬季冰雪及春秋四季产业发展,实现“避暑”、“冰雪”双轮驱动,以两季繁荣带动春秋,驱旺全年。
 
   六、《实施意见》中有关名词解释
 
   《实施意见》中的“三季应一夏”是指5-9月,南方区域进入夏季高温期,而吉林省则分别处于气候学意义上的春、夏、秋三季,能够为高温地区游客提供清爽之外的北方异地季节性变化体验。
 
   《实施意见》中的“三带一二”是指以第三产业发展带动一、二产业发展。
 
   《实施意见》中的“山水林田城”是指吉林省最有特色、最有价值的避暑休闲资源与空间载体。山指长白山,水指三江八湖(包括湖泊、草原、湿地),林指东部森林,田指全省乡村,城指长吉都市为核心,敦化、集安等县级城市为支撑的全域城镇体系。
 
   《实施意见》中的“旅居新人口”主要指避暑休闲产业(冰雪产业)发展而带来的旅游休闲度假人口、创业就业人口,能够为我省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实施意见》中的“一去三引”。“一去”指避暑旅居作为房地产去库存的重要途径,“三引”指引进旅居新人口、引进高端技术管理人才和引进双创人才。
 
   《实施意见》中的“一山引领三江、名城带动全域。”指全省避暑产业空间格局,其中,一山引领三江:以长白山为龙头,引领松花江、鸭绿江、图们江协同发展。名城带动全域:以长吉为核心,以敦化、珲春、图们、长白、临江、集安、通化、敦化、安图、大安等为重要支撑的全域空间格局。
 
   《实施意见》中的“低温养生”是指运用中华文明中传统中医养生基本理念,植根于吉林独有的“温润清爽、舒适度高”的气候资源,“物产丰富、品质优良”的康养资源和地处“世界长寿纬度带”的地域优势,通过科学合理的生活方式,在相对低温环境下降低细胞代谢速度、延缓衰老,达到健康长寿的目的。养生意义上的低温,指体感舒适度范围内的清爽温度,不同于气象学、医学上的低温。低温养生已经成为时尚的养生方式,被大众普遍认可并快速传播。
 
   七、《实施意见》提出的总体发展目标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2022年,基本建设成为国内首选的避暑休闲名省、新兴旅居大省、国家避暑中心,特色鲜明、系统完善的避暑新经济初步显现。一是改革创新与政策重点突破。创新性提出避暑休闲产业用地政策,建设稳定有预期的避暑新经济营商环境,制定针对旅居新人口服务政策,以创新为主导的配套政策、激励政策完善有效。二是市场体系与主体活力迸发。建立开放、公平、有序、竞争的避暑休闲市场体系,实施“百千万避暑产业活力工程”,培育百家国内外知名避暑休闲领军企业、千家创新型中小企业,万名双创人员参与发展,让市场活力充分迸发。三是综合实力与创新能力凸显。避暑休闲产业综合收入超万亿,各类产业集聚区到达30个,示范基地达到50个,建成避暑名城10个以上,打造特色避暑名镇20个以上;年避暑休闲过夜游客达1亿人天,省外、境外到吉旅居人口达100万人;避暑康养、旅居、研学三大新兴业态行业集中度超过30%;引进高水平创新团队50个,高端双创人才新增1000人以上;避暑产业创新科技投入比例大幅提高。四是空间动力和时间效应释放。全省形成名山引领、名城带动、多链联结、区块融合的全域避暑空间新格局;“三季应一夏”的时间效应充分释放,形成“22℃的夏天”品牌形象和“避暑到吉林”的市场号召力。”
 
   八、如何实现《实施意见》既定目标
 
   为了实现既定目标,《实施意见》提出要在以下7个方面着力加以推进创新发展。一是生成避暑休闲文化,重点深耕传统地域文化,打造时尚休闲文化,挖掘东北亚多元文化,培育低温养生文化和发展壮大文旅产业。二是优化提升四大传统业态,重点打造长白山山地避暑新标杆,丰富拓展滨水避暑,加快开拓森林避暑,提质升级乡村休闲。三是突出发展三大新兴业态,包括优先发展避暑康养、重点推进研学旅行和引导激发避暑旅居。四是积极拓展产业链条,包括大力推动产业要素集聚,大力培育“避暑旅居+服务创新产业链”和大力推进“避暑康养+医养+食品+产品制造产业链”、“避暑运动+节事赛事+装备制造产业链”、“避暑休闲+电子商务+特色产品产业链”。五是重点强化三大产业支撑,针对人才、科技、基础设施短板,提出创新举措,提升支撑避暑产业发展能力。六是着力构建全域网络,包括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实施名城带动战略。七是塑造一流避暑品牌,包括打响国家级避暑品牌,建立一体化营销体系,加强区域间协同战略,发展避暑节事会展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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