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装配式建筑?
装配式建筑是用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具有设计标准化、生产工厂化、施工装配化、装修一体化、管理信息化、应用智能化的特征。
二、装配式建筑的比较优势
传统的建筑方式存在建设周期长、能耗物耗大、劳动生产率低、环境污染大、工程质量难以保证等诸多问题,严重制约着建筑业健康发展,也制约经济发展的转型升级。装配式建筑的全部或部分部品构件都在工厂流水作业生产,运到现场,“像搭积木、造汽车一样建房子”。形成集建筑设计、构配件生产、现场组装、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链条,实现建筑
行业由传统的“粗放型”湿法作业向现代“工厂化”干法作业转变,提高效率,保证质量,降低能耗,节能减排,是对传统建筑方式的改变,是施工理念与国际上的接轨。主要有以下优势:
(一)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装配式建筑通过工厂化生产,装配式施工,节能减排效果显著,可以节约用水60%、节约木材80%,节约用地20%,材料少浪费20%,建筑垃圾减少80%,综合能耗降低70%以上,还可以减少施工扰民,降低施工粉尘、噪音、污水对周围环境和交通的影响等。
(二)全面提高工程质量。工厂化生产标准一致、尺寸统一、质量可控,精细度高,精度误差由“厘米”提高为“毫米”。大量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运用,使建筑隔音、隔热、抗震、保温、耐火、防火等性能大幅提高,有效解决了传统建筑方式的墙体开裂、空鼓、长毛、掉皮、脱落等质量通病问题,可延长建筑使用寿命40~100%,提高全寿命周期质量。
(三)节约工期提高劳动生产率。装配式建筑在节材、节能的基础上,可以大幅节约工期40~70%,减少用工50%以上。以30层的高层住宅项目为例,传统建筑方式的建设周期约为3年,住宅产业化的建设周期最快可以缩短为1年,节约2/3工期,由于工厂化生产不受气候影响,冬季也能生产,极大地延长北方地区的有效施工期,特别适合北方严寒地区。
(四)综合经济效益潜力巨大。住宅产业化部品部件的大宗采购和订制,可以有效降低生产成本和采购成本。随着建设规模的增加,直接建造成本将会成比例降低。同时,由于工程质量得到保证,竣工后的使用、运营、维护改造成本将大幅降低。如果得以大规模发展,工程综合成本可以降低15%以上。
三、《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筑业高速发展,建筑业增加值由1978年的138.2亿元,增长到2016年的4.95万亿元,占GDP比重达也从当初的3.8%增加到6.66%。建造能力不断增强,产业规模不断扩大,2016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达到19.35万亿元。吸引了大量农村转移劳动力,从业人员超过5000万人。带动了大量关联产业发展,对经济社会、城乡建设和民生改善作出了重要贡献,建筑业已成为名符其实的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但同时,传统建筑业仍面临大而不强、工程建设组织方式落后、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企业核心竞争力不强、工人技能素质偏低及资源能源消耗高、扬尘噪音环境污染大、质量通病问题多、技术创新能力不强、科技含量不高、劳动生产率偏低等瓶颈问题,严重制约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为加快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
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发展新型建造方式,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按《若干意见》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经国务院同意,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为加快推进我省装配式建筑发展,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出台实施意见十分必要。
四、《实施意见》有哪些亮点?
《实施意见》既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
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又符合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创建“美丽吉林”,实现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战略部署和总体要求,具有很强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主要有以下亮点:一是明确提出装配式建筑要一次达到设计深度,不得进行二次拆分。二是要求在大型公共建筑和工业厂房建设中优先采用钢结构。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城市公园、特色村镇等具备条件的地方,以及园林景观、公共服务设施、休闲度假旅游建筑中,大力发展现代木结构建筑。三是大力发展全装修,实施全装修,采用整体厨房、卫浴的,将分别按一定比例直接计入单体建筑装配率。四是推行工程总承包,政府投资工程应带头推行工程总承包。木结构建筑公共建筑应采用以设计为龙头的工程总承包模式,探索建立建筑师负责制。
五、我省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产业支撑、创新驱动。
六、我省发展装配式建筑的目标是什么?
《实施意见》设定了发展目标,以长春、吉林两市为积极推进地区,其余城市为鼓励推进地区,因地制宜发展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和现代木结构等装配式建筑。同时,逐步完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监管体系,推动形成一批集设计、部品部件规模化生产、施工于一体的,具有现代装配建造水平的工程总承包企业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专业化技能队伍。
发展目标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一)试点示范期(2017年-2018年)。在长春、吉林等地先行试点示范。到2018年,全省建成5个以上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培育一批装配式建筑优势企业;全省装配式建筑面积不少于200万平方米,初步建立装配式建筑技术、标准、质量、计价体系。
(二)推广发展期(2019年—2020年)。到2020年,创建2~3家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全省装配式建筑面积不少于500万平方米;长春、吉林两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以上,其他设区城市达到10%以上。
(三)普及应用期(2021—2025年)。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综合实力的装配式建筑龙头骨干企业、技术力量雄厚的研发中心、特色鲜明的产业基地,使新型建造方式成为主要建造方式之一,并由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向桥梁、水利、铁路等领域拓展。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
七、我省发展装配式建筑的重点任务是什么?
《实施意见》围绕发展目标和三个阶段,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提出十项重点任务:一是健全标准体系,二是培育市场主体,三是提高创新能力,四是推广先进技术,五是提升装配施工水平,六是促进绿色发展,七是大力发展全装修,八是推行工程总承包,九是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十是加大人才培养。
八、我省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有哪些政策措施?
《实施意见》从资金、金融、税费、用地、服务机制及运输等方面提出了支持性政策。一是加大资金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出台促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支持政策,将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纳入吉林省新型墙体材料目录。利用省级现有专项资金,支持推广装配式建筑、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园区)、技术研发中心建设。二是加大金融支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开辟绿色通道、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提升金融服务水平。鼓励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金融机构对购买装配式商品住房和成品住宅的,按照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积极给予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发起组建促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装配式建筑发展。鼓励符合条件的优质诚信企业通过发行各类债券,积极拓宽融资渠道。三是实施税费优惠。支持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符合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的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企业为开发装配式建筑配套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
研究开发费用,符合条件的除可以在税前列支,并享受加计扣除政策。涉及装配式建筑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的免征增值税。四是强化用地保障。各地要优先保障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园区)、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用地,对列入年度重大项目投资计划的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对以出让方式供应的建设项目用地,要明确项目的装配率、全装修成品住房比例。对符合装配率要求的建设项目,给予不超过装配式建筑单体
规划面积之和3%的面积奖励。五是创新服务机制。对采用装配式方式建设的项目,建立绿色通道,提供快捷服务。对参与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的开发和施工单位,可优先办理资质升级、续期、预售许可等相关手续。六是给予运输支持。公安、市政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运输超大、超宽的预制部品部件的运输车辆,在物流运输、交通畅通方面给予支持。
九、如何抓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省政府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全省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将装配式建筑发展纳入省政府监督考核指标体系。二是落实发展责任。各地要因地制宜制定发展装配式建筑的目标和任务,将装配式建筑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配套政策,组织具体实施,及时总结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建立有效模式,形成有利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工作格局。三是加强指导服务。各级政府组成部门要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尽责,密切协调配合,加大对装配式建筑的指导和服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四是强化社会推广。建立政府、媒体、企业与公众相结合的推广机制,让公众更全面了解装配式建筑对提升建筑品质、宜居水平、环境质量的作用,提高装配式建筑在社会中的认知度、认同度。通过举办全省装配式建筑产品博览会、施工现场观摩会,向社会推介诚信企业、先进技术、放心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