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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实施意见》解读

  一、出台背景
 
  实体零售是商品流通的重要基础,是引导生产、扩大消费的重要载体,是繁荣市场、保障就业的重要渠道。2016年11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意见》(国办发[2016]78号)(以下简称《意见》),系统部署了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切实加强实体零售创新转型,促进实体零售业健康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主要目标
 
  《实施意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市场导向、需求牵引、创新驱动,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有效供给,着力推动体制机制改革、构筑创新发展新环境,着力加快信息技术应用,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充分发挥实体零售促进商品流通的基础作用,活流通扩消费,提效率优服务,稳增长促繁荣,调结构惠民生,推进吉林新一轮振兴。到2020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万亿元,实体零售线上交易额达到1500亿元,占全省电子商务交易额的15%,培育30户以上年销售额突破亿元的新零售企业,在全省打造一批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典型企业并形成示范效应,基本实现布局结构合理、经营模式新颖、发展政策配套、满足多层次消费需求的实体零售发展新格局。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括了5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工作要求和发展目标,明确了我省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推进目标;第二至四部分从“重点任务、优化发展环境、完善政策支撑”3个方面提出了15条措施意见。在创新转型方面,提出了完善区域空间布局、优化零售业种业态、丰富商品有效供给、引导经营方式转变、加大组织形式创新、推动零售服务创新、深入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大力促进跨业联动、加快推进内外贸融合等9项任务。在优化发展环境方面,提出了要加强总体规划、推进简政放权、营造公平公正诚实信用交易环境、提高服务水平等4个方面举措,在完善政策支撑方面,提出了要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等具体措施。最后,提出《实施意见》落实的保障措施。
 
  四、主要特点
 
  一是明确发展导向。《实施意见》着力引导企业立足消费需求的新变化,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来补短板、增优势,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指向明确。
 
  二是突出创新驱动。支持通过创新信息技术应用,增加服务和体验的内容、方式,发挥突出优势,推动创新发展。
 
  三是强调公共服务。《实施意见》强调要通过制定科学的网点规划,引导企业合理布局,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对不同业态、不同区域、不同商品的信息进行公开发布,引导网点合理布局和健康发展。
 
  四是集成促进政策。通过破除实体零售面临的一些体制机制障碍,比如针对设立非企业法人门店难、店铺装璜装修限制多、用电成本高等问题,明确政策要求,为零售业的发展奠定基础。 
 
  总之,文件的实施,对促进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发挥政府作用,解决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将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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