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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旅游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政策解读

  一、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全国生态旅游发展规划(2016—2025年)》等。
 
  《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吉林省东部绿色转型发展区总体规划》《吉林省中部创新转型核心区总体规划》《关于做大做强冰雪产业的实施意见》《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5〕35号)等。
 
  二、内容解读
 
  (一)背景分析
 
  《规划》重点分析了国家、吉林省对新时期旅游业发展总体环境、面临的发展趋势及挑战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吉林省委省政府对旅游业发展的战略部署,突出发挥五个优势,推进五项举措,加快五大发展,三大旅游产业发展区对应全省东部绿色转型发展区、中部创新转型核心区、西部生态经济区,全方位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使旅游业在引领我省经济发展新常态中寻求新的突破,在振兴老工业基地中积聚新动能,在提高治理能力中取得新进展。对在新一轮东北振兴发展中,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发挥更大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二)发展思路
 
  《规划》确定了“全域化、生态化、品牌化、国际化、人本化”五大发展原则,大力推动旅游业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深度融合,重点围绕冰雪、生态、边境、文化、乡村、红色等核心产品体系及新业态等发展重点;加快旅游精品线路开发,推进旅游精准扶贫,补齐基础设施、服务品质等发展短板,健全旅游机制体制发展平台,集中释放我省新时期旅游业发展动能的同时,全面夯实旅游发展基础平台。
 
  (三)任务安排
 
  《规划》安排落实旅游业“创新驱动、协调推进、绿色发展、开放合作、共享共建”五个方面的发展任务。突出理念创新、产品创新、业态创新、技术创新和市场主体创新,推动旅游精品带建设和景区提质增效,做强冰雪和生态休闲度假旅游产品,加快边境旅游突破、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提升红色旅游发展水平,培育自驾车旅居车旅游、低空旅游、滨水旅游、研学旅游、森林生态旅游等新业态。围绕国家精品旅游廊道、国家旅游风景道、特色旅游目的地建设,优化我省旅游业空间布局。加强旅游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信息咨询、厕所革命等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推动旅游餐饮、住宿等产业要素提档升级。从消费端倡导绿色旅游消费,从供给端强调绿色开发与节能减排。实施积极的旅游外交战略,深化东北亚国际旅游合作,提高我省旅游业开放发展的深度与广度,提升旅游业发展内合外联功能作用。全方位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工程,推动旅游业创业就业,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大力推进文明旅游,构筑旅游安全保障体系,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营造“文明、安全、便捷、舒适、高效”的旅游消费环境。
 
  (四)保障措施
 
  《规划》重点围绕发展机制平台建设,推进旅游业综合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产业促进、宣传营销、数据统计等综合保障机制,强化政策法治信用环境建设,在发展建设资金管理、夯实人才队伍基础等方面明确了具体的保障和推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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