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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解读

       一、意义重大

       当前,我国企业的创新模式正在从单打独斗走向众创、共创、广域协同,资源整合从产业链整合走向跨行业、跨界融合互补,大中小企业不再是独立割裂的个体,而是以创新创业为纽带紧密的连结在一起。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资源、共享能力,以数据和资源赋能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在新的产业形态下实现快速迭代,创新成果通过创新链、供应链、数据链回流大企业,为大企业注入活力。

       《行动计划》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战略部署要求,第一次提出中小企业与大企业不仅是配套协作的供应链关系,还存在创新链、数据链、价值链等多方位、多角度关系的文件,是适应当前技术创新和产业变革对企业发展理念和发展模式提出新要求的文件。目的是通过构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产业生态,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能力、激发产业创新活力、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明确

       《行动计划》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打造大中小企业创新协同、产能共享、供应链互通的新型产业创新生态为目标,着力探索和推广融通发展模式。通过夯实融通载体、完善融通环境,发挥大企业引领支撑作用,提高中小企业专业化水平,形成大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发展,中小企业为大企业注入活力的融通发展新格局,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支撑制造业创新,助力实体经济发展。具体是,用三年时间,总结推广一批融通发展模式,引领制造业融通发展迈上新台阶;支持不少于50个实体园区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特色载体;培育60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和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三、亮点突出

       以四种模式引领融通发展方向。结合当前在高端装备制造业、互联网企业以及一些产业园区中萌生的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之间创新协同、产能共享、供应链互通、品牌互动的融通发展趋势,《行动计划》重点挖掘和推广围绕供应链协同的纵向融通发展、依托区域生态的块状融通发展、基于创新能力共享的专业能力重构式融通发展、基于数据驱动的数字化转型融通发展四种典型模式,并对每种模式的典型形态、特征和要件进行了阐述,为企业和地方开展工作提供指导和借鉴。

       提高企业的融通发展能力。企业作为融通发展的主体,提高大企业引领和带动融通发展能力、中小企业参与融通发展的能力是实现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根本。为此,《行动计划》从推动大企业共享生产能力、共享创新能力、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人才支持三个方面发挥大企业在融通发展中的引领支撑作用。在提高中小企业融通发展能力方面着重加强中小企业的专业化能力,通过培育一批细分领域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引导中小企业走专业化发展的道路;通过开展“互联网+小微企业”行动,支持中小企业业务系统向云端迁移,依托云平台构建多层次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提高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水平。

       大力支持平台载体建设。提高平台载体作为大中小企业信息、资源、能力、品牌对接渠道的融通支撑能力。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科技部由中央财政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分三年投入100亿元支持200家优质实体经济开发区打造包括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在内的四类创新创业特色载体,依托特色载体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新型产业创新生态。今年已经批复36家实体经济开发区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未来将继续推进该项工作。此外,还将充分发挥现有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等平台的资源整合和对接能力,依托工业互联网构建多层次企业服务云平台,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进一步完善融通环境。优化和完善融通发展环境的核心是降低企业之间协同、融合发展的成本,提高企业融通发展的效率。为此,《行动计划》从夯实企业融通发展的基础网络环境,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体系和进一步深化企业的对外合作三个方面推进相关工作,切实为企业提供更加积极、包容的发展环境。

       四、保障有力

       为保障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行动计划》提出五方面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和政策协同。建立工信、发改、财政、国资等跨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调动行业组织、产业联盟和智库形成合力,同时充分发挥地方相关主管部门力量,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推进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加强分类指导,保障顺利实施。

       二是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为中小企业营造与大型企业平等的市场环境。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府机构应预留本部门年度采购预算总额30%以上面向中小企业,鼓励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推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为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融通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是加大财政资金对融通发展的支持力度。中央财政连续三年支持实体经济开发区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有条件的地方可专门安排资金予以支持,加快形成“产业创新+孵化”的共生共赢机制。

       四是加大融资支持。推动各地相关部门建立融通发展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融资信息对接清单,金融机构增加融资供给,鼓励设立各类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引导股权投资机构加大支持。此外,还将开展专项行动推动供应链核心企业支持小微企业供应商开展应收账款融资。

       五是加大宣传推广。组织对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典型案例的宣传和模式交流,加大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平台载体的宣传力度。

       未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着力做好《行动计划》的落地实施工作,打造大中小企业创新协同、产能共享、供应链互通的新型产业创新生态,为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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