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2016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等三个文件,并于12月以文号“发改财金〔2016〕2794号”印发实施。为加强电子商务全流程信用建设,着力解决电子商务交易各方信任缺失问题,完善市场化评价体系,营造诚实守信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印发江苏省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和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144号),着力构建相对完善电子商务领域的信用体系,更好发挥电子商务在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的重要作用。
二、起草过程和意义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推动电子商务领域信用记录共建共享,完善市场化信用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制度,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体系,整顿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秩序,市经信委(市信用办)在认真调研和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常州市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
随着电子商务广泛渗透到商贸流通领域的各个环节,在电子商务市场迅速发展的同时,随之出现的不诚信行为也与日俱增,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假广告、服务违约、虚假交易、刷单炒信、恶意差评以及滥用、泄露和倒卖个人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泛滥,严重影响正常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危及电子商务健康发展。信用是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基础,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推动电子商务领域信用记录共建共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体系,整顿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是实现我市电子商务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政府推动、社会共建,多管齐下、协同监管,标本兼治、全面推进,明确主体、落实责任”的基本原则,大力推动电子商务领域信用记录共建共享,营造诚实守信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实现电子商务领域全流程“可追溯、严奖惩”的电子商务规范化运行市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到2020年,基本实现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第二部分是加强电子商务全流程信用建设。主要是从建立实名登记和认证制度、完善网络交易信用评价体系、加强网络支付管理、建立寄递物流信用体系和强化消费者权益保障措施等五个方面着力构建交易前中后全流程电子商务信用体系。
第三部分是全面推动电子商务信用信息共建共享。主要是从建立事前信用承诺制度、建立健全信用记录、构建电子商务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产品信息溯源制度和推动建立线上线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等五个方面推进电子商务领域交易主体、物流寄递、用户评价等相关信用信息在公共服务各领域、各环节应用。
第四部分是大力实施电子商务信用监管。主要从加强第三方大数据监测评价、健全政府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提高电子商务平台的信用管理水平、落实电子商务平台主体责任和更好发挥第三方机构和社会组织在电子商务信用监管中的积极作用等五个方面构建“信息共享、监管共推、协作共赢”常态化、长效化多部门联合执法和网络市场监管新机制。
第五部分是广泛开展电子商务信用联合奖惩。主要从加大信用信息公示力度、加大对守信主体的激励力度、加大对失信主体的惩戒力度和严厉打击整治电子商务领域违法失信行为等四个方面开展电子商务信用联合奖惩。
第六部分是保障措施。主要是从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加强法规标准建设和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等三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