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性

责任心

高效率

科学性

全面性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的公告》的解读

  一、 相关背景

  按照现行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大多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向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作为公路运输主体,社会个体车辆多为小规模纳税人,其经营灵活,流动性强,跨区域运输普遍存在,其在异地开展运输业务时,如果无法及时出具发票,容易对其经营造成影响。针对上述情况,我们积极研究制定了《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纳税人提供开票便利。

  二、《办法》的具体内容

  《办法》主要明确了以下事项:

  第一,明确了适用主体为在中国境内提供公路货物运输和内河货物运输的小规模纳税人,且具备相关运输资格并已纳入税收管理。

  第二,明确了纳税人可在税务登记地、货物起运地、货物到达地或运输业务承揽地中任何一地,就近向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三,明确了纳税人在申请代开专用发票时,应向代开单位全额缴纳增值税;后续发生填写错误、服务中止、折让等情形,需要办理作废、红冲、重开、退税等事宜,也应由原代开单位予以办理。

  第四,明确了主管税务机关要加强本地和异地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数据监控和分析

  第五,明确了纳税人申请异地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提交的资料、纳税申报、纳税期限、主管税务机关征管职能等其他事项。

业务领域

可研报告

商业计划书

节能评估报告

项目申请报告

资金申请报告

工业扶持资金

农业扶持资金

企业融资

立项申请报告

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建议书

文化旅游

特色小镇

规划咨询

乡村振兴计划

PPP项目规划

稳定风险评估

科技成果评价

市场专项调研

行业研究

财政扶持资金申请

融资计划书

股权融资方案书

现代农业规划

文旅设计规划

十四五规划

产业园区规划

康养地产规划

城镇规划设计

区(县)域经济规划

景观设计

产品市场分析

市场发展分析

企业调研

消费者调研

产业集群

一二三产业融合

田园综合体

现代农业产业园

园区申报

园区招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