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性
责任心
高效率
科学性
全面性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公路行业造价行为,加快提升我省公路造价管理水平,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了《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于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一、主要内容概述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是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四大任务之一,集政策性、技术性、经济性为一体,贯穿于公路建设管理全过程,渗透在工程建设的每个环节,对保障质量安全、维护市场秩序和公众利益、提高投资效益、节约社会资源等都有着直接影响。做好公路造价管理工作,对于有效控制投资、科学确定技术方案、合理采用施工工艺、杜绝工程浪费以及降低投融资成本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工程建设领域廉政监督和风险防控也有着重要作用。本制度的制定出台参考了浙江、云南、江西、内蒙等省份的先进经验,以及交通运输部拟发布的概算预算编制办法有关规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出的建设“交通强国”的思路,通过加强全省公路工程造价管理,以制度的力量培养行动的自觉,在降成本、补短板、强服务方面充分发挥交通运输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和服务性作用。
二、主要条文解读
制度共八章五十二条。第一章总则,提出了造价管理原则和适用范围。第二章机构及职责是核心内容,主要是清晰界定各方权责,明确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造价管理机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人员职责,明确各设区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建立政府监督、建设单位负责、从业单位自律的造价管理体系,建立起全程管控、监督到位、诚信约束、信息全面的造价制度体系,确保公路工程造价活动规范有序开展。第三章造价依据,明确了公路工程造价编制的依据。第四章造价确定和控制,对公路工程造价各阶段的控制进行详细规定,对以往制度中不够明确的勘察设计最高投标限价所包含的内容等进一步予以明确;考虑多种投融资方式并存,为发挥PPP、BOT等建设模式优越性,激发参建各方积极性,统一了施工最高投标限价暂列金比例。第五章造价审查,提出了造价审查原则、程序、深度及监督等规定。明确允许公路造价管理机构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造价咨询活动,充分发挥企业、科研单位、社团组织等专业力量在造价文件审查和造价依据制(修)订中的基础作用,提高造价文件审查和造价依据制(修)订的及时性和科学性。第六章信息管理,对公路材料价格信息采集和发布、造价信息公开作出严格规定,基于信息化时代发展要求提出打造“互联网+造价管理平台”,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的公路工程造价信息化标准体系,开展工程造价数据积累,建立造价信息平台,并与国家级公路工程造价信息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第七章监督管理,明确了造价监督检查的内容、方式、方法,提出罚则。第八章附则,赋予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造价管理制度的权力,明确施行时间。
三、政策亮点
突出“五个进一步”和“五个强化”,进一步明确实施主体,强化落实责任;进一步细化监督内容,强化过程监督;进一步规范管理流程,强化有序衔接;进一步体现造价信息作用,强化数据管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体现六大原则:一是符合性,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制定;二是先进性,对标一流,吸收兄弟省份先进经验;三是服务性:体现强服务,发挥引导和约束作用,反映公路与公众利益紧密相连的特点;四是前瞻性:不仅要适应当前公路建设需要,同时要满足今后一段时期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五是包容性:紧密联系实际,综合行业各部门意见,被各方所接受;六是可操作性:条款严谨明确、具有可操作性,满足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造价管理实际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