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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着力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意见》(桂发〔2018〕29号,简称《意见》)中涉及我委职责事项17项。为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推动政策更好落实,现将相关政策措施解读如下:
一、关于扩大电力市场交易范围及规模方面
我委政策解读及打算:
1.扩大电力市场交易范围及规模。
贯彻落实自治区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若干措施和关于加快落实全区电力体制改革有关政策的措施。工业园区内10千伏大工业电力用户通过参与市场化交易降低电价,实现到户电度电价0.54元/千瓦时。
2.经认定的自治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内的生产性服务业电力用户和服务业龙头企业可参与市场交易。
自治区认定的首批38个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内的生产性服务业电力用户和服务业龙头企业可参与市场交易降低电价,实现到户电度电价0.54元/千瓦时。
3.允许转供电企业参与市场交易。
对于自身满足准入条件,但使用的是公共变压器用电或场地和设备是租用其他企业或个人,在供电部门的用电户名为出租方的企业,可通过出租方名义参与电力交易,参与交易方式方法由主管部门督促双方协调共同确定。
二、关于支持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方面
我委政策解读及打算:
1.拓宽民营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创业投资基金类债券和小微企业集合债券,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
2.积极支持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申报发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3年推出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创新品种,债券由单一企业(国有企业或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发行,募集资金在有效监管下通过商业银行转贷给小微企业。地方政府在三方协议中承诺提供不低于债券发行规模5%的风险缓释基金,并指定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定期核查募集资金转贷情况。商业银行在办理募集资金转贷业务时,按照自营贷款的标准和程序,认真审慎选择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发放对象,并经发行人书面同意后放款。
2014年至今,我区已获国家核准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7支,获准发行额度67.3亿元,已发行42.3亿元。这一债券品种对于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关于明确信贷投放导向方面
我委政策解读及打算:
结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银发〔2018〕162号)广西工作方案,引导更多金融机构将更多资金投向小微企业等经济社会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近年来我委致力于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为化解民营企业与金融机构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融资难问题提供了一条信用信息共享的新思路。信用信息平台鼓励金融机构突破原有的“报表+抵押物”的评价模式,将民营企业在缴纳税费、用水用电、节能环保、劳动用工、注册登记等方面的信用信息作为贷审的决策参考,为资产不足但信用优良的民营企业提供可靠的融资支撑。
四、关于推动成立广西民营银行方面
我委政策解读及打算:
配合自治区有关单位做好此项工作。同时,我委将认真做好创业投资企业备案工作,优化创业投资发展环境。
五、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方面
政策解读及打算:
1.意义。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有利于政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利于推进其他相关方面的改革。
2.主要内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包括“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入类”两大类,其中禁止准入类4项、许可准入类147项,一共有151个事项、581条具体管理措施。
3.工作机制。配合国家建立清单信息公开机制,配合国家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完善与现行的行政审批制度等机制衔接。按照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今年国家还要进一步缩减清单事项,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根据自治区政府工作部署,目前,我委正会同自治区商务厅起草制定自治区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工作机制和分工实施方案,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明确分工,细化责任,推动做好实施各项工作。
六、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方面
我委政策解读及打算:
依托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建立PPP项目信息监测服务平台,完善向民间资本推介重点领域项目长效机制。
七、关于支持民营资本参股或组建相关各类产业投资基金,基础设施投资基金,参加项目建设方面
我委政策解读及打算:
围绕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规划,依据部门职能,研究提出相关行业、领域内基金支持重点和提供项目对接服务。
八、关于加大“放管服”力度方面
我委政策解读及打算: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桂政办发〔2018〕135号)精神,督导各地落实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要求。加快建设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二期),依托平台推进并联审批项目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九、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方面
我委政策解读及打算:
一是开展政务失信专项治理,依托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进一步统筹融合信用信息,打破信息孤岛,及时公开和更新有关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
二是配合自治区党委统战部(非公办)探索研究建立民营企业评议政府工作机制。
十、关于强化环境容量支撑,建立煤耗指标调配机制方面
我委政策解读及打算:
一是将按照全区能耗“双控”目标要求,把年度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分解到各市、各行业。
二是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各项节能政策措施,引导相关市进一步加强节能改造工作,充分挖掘节能潜力,为新上项目腾出能耗空间。
三是统筹指导各市做好能耗平衡及统筹工作,根据自治区有关部门产出效益评价情况,将现有能耗空间优先保障能源产出率高、综合效益高的项目。
十一、关于构建民营企业诚信体系方面
我委政策解读及打算:
一是转发实施国家部委联合印发的信用联合奖惩备忘录。
二是推动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等政务系统的融合,将信用信息嵌入行政审批系统。
三是推进各部门联动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在全区发展改革系统推行投资项目管理领域的信用监管机制。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组织开展失信政府机构问题专项治理,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
十二、关于开展投资项目报建审批情况清理核查方面
我委政策解读及打算:
1.加强投资项目报建审批的政策保障。
我委牵头制订并印发实施了《全区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指标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其中,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百日攻坚行动,今年6月30日前实现备案类工程建设项目从投资许可、规划许可、施工许可三个阶段办理时限压缩至50个工作日,核准类工程建设项目从投资许可、规划许可、施工许可三个阶段办理时限压缩至60个工作日,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指标达到全国一流水平。近期还将按照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方案,修改完善《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方案》,进一步优化办理建筑许可的环节、材料、成本、时限等要素;修改完善《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方案》,进一步优化办理建筑许可的环节、材料、成本、时限等要素。
2.强化投资项目报建审批的督查问责。
一是在今年内制订出台营商环境工作问责激励办法,对不作为、慢作为、懒作为、乱作为和破坏营商环境的予以问责。
二是将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工作列入自治区政府督查“红黑榜”,开展半年一次的督查通报。
三是将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工作纳入全区营商环境监测范围,开展每季度一次的监测。
四是将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工作纳入区直部门和设区市的绩效考核中,用绩效指挥棒推动各级各部门工作。
十三、关于运用市场化、法制化手段推进去产能方面
我委政策解读及打算:
配合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按照国家钢铁行业去产能若干规定文件执行。根据计划进行淘汰,未标淘汰期限或淘汰计划的条目为国家产业政策已明令淘汰的立即淘汰。对淘汰类项目禁止投资。对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一律不得进口、生产、销售、使用和采用。
十四、关于加强对政府机构失信行为的治理方面
我委政策解读及打算:
一是持续协调抓好2017年我区出台的《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实施意见》的落实。
二是组织抓好2018年我区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的落实。
三是贯彻落实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有关政务诚信建设的文件精神,推动广西建立完善以奖惩制度为重点的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组织开展政府失信问题专项治理。
十五、关于着力化解大企业长期拖欠中小企业款项行为方面
我委政策解读及打算:加大对各行业、各领域的信用信息归集力度,及时归集各部门推送的信用黑名单,组织开展联合惩戒。“信用广西”网站顺利运行,主要设置了联合奖惩、“双公示”、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等栏目,并初步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
十六、关于加强强化民营企业培育方面
我委政策解读及打算:
一是贯彻落实好《加快广西现代服务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大力培育服务业发展新动能,鼓励引导民营房地产企业大力发展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幸福产业,增加消费服务供给和品质,培育更多消费服务新增长点。
二是全力推动全区民营企业参与全区创新创业工作,日前自治区十三届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实施意见》,下步要大力抓好文件提出的一系列支持创新创业政策的落地见效。
三是大力发展创业孵化、科技咨询等科技服务业,支持房地产民营企业参与全区各类双创示范基地、科技孵化器建设。
十七、关于加强新闻报道和舆论宣传方面
我委政策解读及打算:通过本委门户网站等载体,广泛宣传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成功经验,加强舆论引导,正确宣传我区制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大政方针,宣传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加强民营经济新闻宣传报道,给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