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性
责任心
高效率
科学性
全面性
《广西优化市场环境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实施。《措施》共十条,聚焦企业经营过程中所关心痛点、难点和热点问题,体现“对标先进、敢于创新、关注民生、全面发力”等特点,旨在为企业生产经营创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和安全放心宽松的投资经营环境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撑。
《措施》的主要亮点如下:
(一)鼓励企业诚信经营。《措施》从四方面支持和鼓励企业诚信经营:一是给予“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在安排国家服务业引导、环保、文化产业发展等专项资金,在申请银行贷款和担保机构贷款担保,申报国家“鲁班奖”、国家优秀工程奖等涉及资质或信用等级评定、评先评优方面,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或优先推荐。二是对“重合同守信用”公示企业增加相应的信誉业绩分值。在参与政府项目招投标时,比照获得省(部)级、市(厅)级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荣(信)誉奖项,增加相应的信誉业绩分值。三是在办理业务时提供“绿色通道”。对诚信示范企业以及连续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在办理相关许可证、工商登记、涉税事项、货物通关、检验检疫通关、开设银行账户、工程项目评审验收、标准备案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方面提供“绿色通道”,同等条件下优先办理。四是减少抽查检查频次。对守信企业减少抽查比例,对失信企业增加抽查频次。这些做法将对企业起到激励和震慑作用,使诚信经营成为企业的自觉行为,使诚信企业获得更大的生产经营自由度。。
(二)突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新理念。《措施》规定,政府对企业的监管改巡查为抽查,在抽查中做到:抽查的对象(市场主体)和执法检查人员均为电脑随机确定,抽查结果100%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上公开,避免随意执法和人情执法。同时在“双随机”抽查时,都邀请纪检部门、法制部门、业务主管部门代表、公证人员、企业、媒体代表到场监督,确保在“双随机”抽查中决不搞人情执法、寻租执法、随意执法。
(三)强调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措施》规定了政府各部门在做好有关排除、限制竞争增量政策审查的同时,三年内要完成排除、限制竞争存量政策措施的清理工作,为投资经营者获得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提供有效的政策支撑。
(四)高度重视“推进商标品牌创业创新基地建设”。《措施》规定,到2020年底要在全区建立20个自治区级商标品牌创业创新基地。同时,自治区财政将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奖励那些在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中不断创新、培育出全区乃至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和知名度商标品牌的企业,推动我区商标品牌建设持续发展。
(五)突出知名商标品牌保护。《措施》对遭受侵权和易于受到侵权的知名商标品牌纳入保护名录,对列入名录的商标在企业字号使用中给予重点保护对假冒侵权列入名录商标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恶意抢注商标行为由工商部门协调商标审协中心加以审查,严格把关通过每年发布“商标品牌发展报告”“商标品牌价值排行榜”,鼓励广西企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交流与合作,特别是加强商标国际注册与保护,建立国际维权机制,支持广西企业、广西制造、广西产品“走出去”。
(六)广告监管强调属地责任。《措施》主要针对企业和社会群众关心痛恨的虚假广告危害频繁发生而提出的。其亮点是“健全广告监测制度,强化属地监测责任”,还社会一个洁净的广告环境。
(七)指定时间段和场所内经营特定商品或劳务服务无需办理营业执照。提出“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指定1-2个场所和时间段,提供无需办理证照即可经营”的便民惠民政策。就是说在这些指定的场所和时间内,经营者无需办理证照就可以经营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其他便民服务。
(八)以“放心消费”促经济发展。主要是通过推出“放心消费”创建指标体系,制定行业达标标准,创“放心消费”示范街等一系列举措,推动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落实,进一步优化市场消费环境,更好地发挥消费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自治区工商局将会同商务厅、旅发委等20多个职能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电子商务、旅游行业等十二大行业领域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共同发力,强化协同监管,不断提高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把“放心消费”打造成广西的一张新名片,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
(九)投资经营者首次轻微违法免于行政处罚。强调的是对市场主体首次违法、情节轻微并能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行为,免于行政处罚,有利于营造宽松的投资经营环境。这是我区监管政策的“突破”和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