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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政策解读

《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概括起来就是“一个行动目标、三大专项行动、四类资金渠道、七项保障措施”。

“一个行动目标”:围绕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等项目,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到2020 年力争实现项目累计投资3900 亿元以上的目标。

“三大专项行动”。实施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大专项行动,计划建设项目27285个,总投资3941.46亿元。其中:

——产业发展专项行动方面,提出了实施乡村“一二三产融合、工业、旅游、健康、生态经济”等产业发展项目1016个,总投资1768.76亿元。具体包括:(1)实施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工程,计划建设项目326个,总投资256.78亿元;(2)实施工业产业发展工程,计划建设项目210个,总投资602.61亿元;(3)实施旅游产业发展工程,计划建设项目90个,总投资202.72亿元;(4)实施健康产业发展工程,计划建设项目60个,总投资415.02亿元;(5)实施生态产业发展工程,计划建设项目330个,总投资291.64亿元。

——基础设施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方面,提出了实施农村“路、水、电、气、网、园”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483个,总投资1600.66亿元。具体包括:(1)实施交通基础设施能力提升工程,计划建设项目221个,总投资421.09亿元;(2)实施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能力提升工程,计划建设项目799个,总投资181.13亿元;(3)实施城镇基础设施能力提升工程,计划建设项目518个,总投资294.02亿元;(4)实施能源基础设施能力提升工程,计划建设项目226个,总投资150.35亿元;(5)实施信息网络基础设施能力提升工程,计划建设项目2278个,总投资199.86亿元;(6)实施园区基础设施能力提升工程,计划建设项目441个,总投资354.21亿元。

——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方面,提出实施农村“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就业、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21786个,总投资572.04亿元。具体包括:(1)实施公共教育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计划建设项目10880个,总投资390.81亿元;(2)实施公共卫生服务提升工程,计划建设项目815个,总投资102.49亿元;(3)实施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计划建设项目9947个,总投资64.80亿元;(4)实施公共社会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计划建设项目77个,总投资9.82亿元;(5)实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计划建设项目17个,总投资1.62亿元;(6)建设县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计划新建50个县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总投资2.5亿元。

“四类资金渠道”。《三年行动计划》提出,按照“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多元筹措”原则筹措行项目建设资金。资金来源渠道主要包括:一是中央补助资金,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和国家各相关部委的补助资金。二是自治区补助资金,包括自治区本级通过部门预算、各部门专项资金渠道安排用于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的补助资金、新增债券等。三是地方政府自筹资金,包括市、县从本级预算安排的财政补助资金,市、县国有投资公司通过各类渠道融资。四是企业、业主自筹资金,包括通过企业自有资金、商业银行贷款、企业发债上市等。

“七项保障措施”。即“七个强化”: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前期工作、强化计划管理、强化资金支持、强化用地保障、强化项目管理、强化跟踪考核,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实施。

实施三年行动计划,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支持项目建设,筹措建设资金

三年行动计划项目总投资3900多亿元,广西将按照“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多元筹措”原则,整合国家和自治区各类专项资金,撬动社会资本,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一方面,强化政府资金筹措。一是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由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负责,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国家各相关部委的补助资金支持。二是自治区本级全力保障。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各计其功”原则, 通过部门预算、专项资金渠道,在安排用于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和乡村发展的补助资金、新增债券等资金盘子中筹措,倾斜安排支持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倾斜。另外,自治区本级财政每年安排新增资金60亿元,通过以奖补方式支持项目建设。三是市县适度兜底。市县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从本级预算中安排财政补助资金适度予以兜底支持。

另一方面,强化市场资金引入。一是企业自我筹措。通过企业自有资金、申请商业银行贷款、发行企业债券自筹资金等,指导项目建设单位加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衔接获得信贷支持。二是依托平台融资。以市县政府国有投资公司作为融资平台,以土地、股权作为资本金或担保抵押物,引进非国有或非国有控股企业参股等融资渠道融资。三是创新模式融资。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资产支持证券化(ABS)、建设—经营—转让(BOT)等模式,经营性项目尽可能通过市场化方式解决,由非国有或非国有控股企业实施,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

项目建设是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核心任务和关键举措,抓好项目组织实施

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开展三大专项行动,核心在项目建设,关键在抓好落实。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区市县纵向联系、一手抓部门横向协调落实,切实保障三年行动计划如期完成。

一是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坚持必要性和可行性相结合,指导各市、县谋划、申报项目,建立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库,分类别、分年度、分步骤推进项目实施。

二是突出重点,竞先择优。瞄准县域经济发展的“短板”和瓶颈,重点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三个方面实施一批项目建设,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引入竞争机制,对前期工作扎实的项目,优先安排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优先下达项目建设资金。

三是优化服务,强化保障。运用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立项目联审联批机制,加快审批进度。突出抓好项目资金、用地等要素保障,一方面,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项目建设需求;另一方面,按照“集中统筹、分级保障”原则,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四是加强管理,跟踪考核。制定出台完善项目管理办法,规范计划申报管理、项目招投标、工程监理等工作环节,保证项目运作合理合法。同时,建立健全项目信息定期报送制度,加强对项目的跟踪监控,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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