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性
责任心
高效率
科学性
全面性
展会日期 | 2018-12-08 至 2018-12-12 |
展出城市 | 上海 |
展出地址 | 上海光大会展中心(漕宝路88号) |
展馆名称 | 上海光大会展中心 |
主办单位 | 上海农博会 |
展会说明 |
2017第17届全国优质农产品(上海)交易博览会 时 间:2017年12月8-12号 地 点:上海光大会展中心(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88号) 【主办单位】 上海市食品安全联合会 上海市农学会 上海市现代农产品交流促进中心 上海市肉类行业协会 上海蔬菜食用菌行业协会 活动主题:增强合作、促进交易、提升品牌、绿色、安全、营养、更健康 【展会介绍】 2017上海国际生态农业品牌展览会暨第十七届全国农产品(上海)交易博览会将于2017年12月8-12日在上海光大会展中心隆重召开。本届展览会以“生态、绿色、创新、品牌”为主旨,集中展示各省市区农业发展最新成就,将绿色特色农业优秀产品全方位推介宣传,维护和打开通路,搭建合作和交流平台。展示、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品牌形象,扩大市场占有份额,加强合作、互利互赢,为开拓上海及华东市场提供一个良好商机。将围绕生态农业、乡村旅游、农业前沿科技成果展开,培养和挖掘乡村旅游和生态农庄文化,促进生态农庄和乡村旅游的转型升级,同时向上海市民推介优质、纯天然、无公害、有机健康的绿色食品。本届农博会邀请了来自全国1000家企业参展,展出面积近3万平,本次我们将立足上海辐射全国,为各地特色产品搭建桥梁,为各参展企业提供一个全面开拓国内外市场的商机,邀请更多国内外大型采购商、高端消费者、进出口企业采购商和数百名境外客商汇聚盛会! 【上届回顾】 上届展会于2016年12月08-12日在上海光大会展中心拉开帷幕,由中国合作贸易企业协会、河南省人民政府驻沪办、洛阳市人民政府、洛阳市供销合作社、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农业科学院、上海市农学会、上海市蔬菜食用菌行业协会、上海市肉类行业协会等嘉宾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对展览会的开幕 表达了祝贺和期待。来自全国各地600多家企业参展,700多个展位,展出面积2万平方米。本届展会为参展企业充分展示现代科技创新发展水平,打造品牌展示成果,搭建了一个高层次的平台,为企业增产创收,开拓市场提供良好商机,也加强与企业间的合作,达到互利互赢共同发展的目标。本届展会期间共吸引参观人数7.9万多人,成交金额3.8亿多元,意向签约18亿多元,成为参展商和观众值得信赖的展会,并取得了很多赞誉和认同。在欢快的气氛中圆满落幕,期待下届更创辉煌。 【媒体支持】 百度 中国食品信息网 中国食品商务网 食品商务网 新民晚报 新闻晨报 CCTV农业频道、东方卫视、上海电视台(新闻坊、新闻综合、媒体大搜素、上海早晨、星尚频道、人气美食、财经频道)、 浙江卫视、辽宁卫视、河南卫视 、安徽卫视、四川卫视、山东卫视、江苏卫视、江西卫视 、第一财经、《新民晚报》、东方网、腾讯网、新浪网、搜狐网等多家新闻媒体。 【专业观众来源】 1. 大型超市、商场、酒店、专业食品批发市场、食品零售连锁商、社区连锁超市和便利店等; 2. 食品领域有实力、有信誉、有营销网络终端经销商、渠道商、分销商、食品贸易公司等等; 3. 驻华采购商、进出口贸易公司、各国驻华使馆商务处、国内外各食品生产企业专业机构等; 4. 酒店、宾馆、餐厅、度假村等重要团购单位以及食品领域电商及团购网采购商等; 5. 物流、包装设计、营销策划、咨询、风投金融等食品行业现代服务业企业和专业人士。 6. 各地食品领域相关行业协会等; 7. 电子商务互联网创业者; 8. 农产品食品爱好者和食品行业从业者; 【展示范围】 ★ 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省市(县)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 企业、地理标志农产品、有机农产品、绿色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 ★农业观光园区、生态度假村、生态特色村镇、主题农庄、温泉度假村、农家乐、乡村游乐场、自驾游基地、生态养殖基地、乡村旅游等; ★ 食用农产品贸易商和各级代理商、各类相关的中介企业、电子商务企业; ★ 干鲜蔬果、生鲜水果、食用菌、蜂产品系列展区; ★ 养生、休闲食品、谷物类产品展区; ★ 水产、海鲜及衍生产品展区; ★ 农副土特产深加工产品展区; ★ 罐头、速冻、冷冻食品展区; ★ 中华老字号产品展区; ★ 自贸联盟区; ★ 进口食品展区; ★ 茶叶系列展区; 【参展费用】 标准展位:9m2(3m*3m)/个(包括:2.5m高壁板,中文楣板,洽谈桌一张、二把椅子、220V电源、射灯二支、展位地毯) 普通展位: 9m2/9800元 豪华展位:9m2/12800元 国外企业: 9m2/3000美金 光地收费: 980/m2(包括:展出场地、保安、清洁服务,不含其它设施及特装管理费) 【参展细则】 1、填写参展申请表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至组织单位; 2、参展商应在申请展位后5日内将参展费用[50%(预付款)或全款]汇至组织单位指定帐号,所定的展位方可保留,余款应在2017年11月1日前付清,展位顺序分配原则:“先申请,先付款,先安排”,在收到全部参展费后开具发票; 4、组织单位收到展台费用后,将于2017年11月1日前寄《参展手册》(详细介绍参展程序及注意事项,包括签证、日程安排、展品运输、酒店接待、租赁设备等)。 【大会组委会联络处】 展位预订: 陈雅:15021053867 QQ:23558895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