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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4日讯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千里”)23日晚间发布公告称,由于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庄敏所持股份已经全部被法院冻结,可能出现股票被处置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的情况,这导致公司与交易对方最终就交易价格、交易方式等核心条款未达成一致意见。经审慎研究和友好协商,交易双方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根据公告,保千里 2017 年 10 月 16 日收到《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显示,关于股权转让合同一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粤财保 15 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效力,因诉前财产保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庄敏持有的公司限售股854,866,0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07%),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司法冻结。
公司表示,上述股权转让合同一案,公司正在核实相关情况,待核实结果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由于庄敏所持股份已经全部被冻结,可能出现股票被处置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的情况。
(责任编辑: 蒋柠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