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飞数据应收账款连涨 偿债能力不及行业均值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近日,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奥飞数据)在证监会网站公布最新版招股书。数据显示,2013年-2017年1-6月,奥飞数据营业收入分别为3,676.13万元、7,075.77万元、15,983.92万元、29,780.92万元、18,314.88万元;净利润-33.16万元、399.67万元、2,680.29万元、5,556.97万元、3,269.87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80.75万元、-17.42万元、1,412.54万元、3,184.79万元、3,689.04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额分别为213.91万元、-417.08万元、-1,267.75万元、-2,372.18万元、419.17万元。
据了解,奥飞数据于2015年7月15日挂牌新三板,是一家专业从事互联网数据中心(Internet Data Center,IDC)运营的互联网综合服务提供商,致力于为客户提供稳定、高速、安全的优质网络服务。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昊盟科技,昊盟科技持有奥飞数据61.9458%股份。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董事长冯康。招股书显示,奥飞数据拟申请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1,632.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1,014.72万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互联网数据中心扩建项目、互联网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分别为36,539.56万元、4,475.16万元。
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6月末,奥飞数据负债合计1,156.22万元、2,079.83万元、3,980.38万元、4,011.98万元、8,013.91万元;流动负债合计1,156.22万元、2,079.83万元、3,980.38万元、3,886.05万元、7,842.56。
2013年末-2017年6月末,奥飞数据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668.55万元、1,512.60万元、3,378.14万元、6,509.08万元、8,253.03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18.19%、21.38%、21.13%、21.86%、45.06%。
奥飞数据在招股书中披露了工商行政处罚和税务行政处罚,此前证监会对奥飞数据的反馈意见中也就此事进行了问询。比如:发行人整改情况,发行人内控是否健全有效;罚款由公司董事长个人缴纳的原因,对发行人独立性的影响。
据《投资时报》报道,虽然奥飞数据的偿债能力指标不断提升,但是从
行业横向比较来看,其报告期内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仍不及
行业内的平均水平。
针对上述问题,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奥飞数据董秘办,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应收账款连涨 经营性现金流低于净利润
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6月末,奥飞数据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668.55万元、1,512.60万元、3,378.14万元、6,509.08万元、8,253.03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18.19%、21.38%、21.13%、21.86%、45.06%。
奥飞数据指出,应收账款增长幅度较大主要是收入的增长带来了应收账款的同步增长。
2014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1,512.60万元,同比增126.25%;2014年公司收入同比增幅为92.48%。其中,北京风行在线技术有限公司收入增加了671.71万元,其应收账款余额增加了402.08万元,增幅为272.67%。因风行在线属于公司的优质客户,账期较长,使得应收账款余额增速高于收入涨幅。
2015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3,378.14万元,同比增长123.33%;2015年收入同比增幅为125.90%,应收账款余额与收入同步增长。2016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6,509.08万元,较2015年末增长92.68%。2016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86.32%,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与主营业务收入基本同步增长。2017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8,253.03万元,较2016年6月末增长64.95%。2017年1-6月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为72.58天,相比2016年60.63天略有上升,随着公司与客户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公司对于合作时间较长、信用良好、战略上有计划长期合作的客户,会视情况给予相对其他客户较长的信用期,因此,回款周期会有所增长,符合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情况。
此外,招股书数据显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80.75万元、-17.42万元、 1,412.54万元、3,184.79万元、3,689.04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额分别为213.91万元、-417.08万元、-1,267.75万元、-2,372.18万元、419.17万元。
奥飞数据表示,2014年末应收账款增加844.05万元,应付账款增加364.01万元是导致2014年度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差异的主要原因。而应收账款及应付账款2014年末余额较上年增加较大,增幅分别达到126.25%及37.17%,主要是由于随着2014年公司业务量拓展,使得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分别增长92.48%及68.77%,相应地带动应收应付款同步增长。
2015年度公司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差异主要有以下方面原因:①广州金发机房一期投入使用,使得当年折旧摊销大幅增加;②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比增长92.48%,带动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增加1,865.54万元,增幅123.33%;③为巩固与供应商的合作关系及节约成本而预付的IDC资源费用增加968.41万元;④随着业务拓展,应付IDC资源采购款、员工薪酬以及经营性税费也大幅增加,使到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1,437.19万元。
2016年公司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差异主要有以下方面原因:①本年新增代理采购硬件设备业务,期末存货余额增加393.56万元;②广州金发机房一期及二期机房全面投入使用,折旧摊销费用大幅增加;③在营业收入持续大幅增长86.32%的情况下,带动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大幅增加969.66万元及3,130.94万元;④随着业务拓展,应付IDC资源采购款、员工薪酬以及经营性税费也保持了相应增长,使得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1,440.44万元。
据投资时报报道,2013年至2015年及2016年6月各期末,奥飞数据的资产合计分别为0.11亿元、0.33亿元、1.31亿元和2.38亿元,且2014年至2015年期间资产增幅最大,高达74.81%。业内人士
分析表示,资产总额的不断增长将有效提高奥飞数据的财务稳健性及抗风险能力,并有助于其开展各项业务。
不仅如此,奥飞数据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也出现类似增长趋势。招股说明书显示,2013年至2016年6月各期末,奥飞数据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完全相等,分别为0.75、0.98、1.70和2.45,呈逐年上升的态势。其偿债能力的快速提升主要由于该公司在2015年和2016 年均实施了非公开定向发行募集资金,使得货币资金增加,从而导致流动资产大幅增加。
值得注意的是,衡量奥飞数据偿债能力的另一重要财务指标也发生了明显变化。除了2013年没有公布利息保障倍数的数据外,2014年至2016年6月各期末,奥飞数据的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785.74、38.23和1816.07。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奥飞数据的利息保障倍数波动较大,且2016年6月期末较2015年有较大增加,增幅高达97.89%,反映出偿债能力有所提升。
查阅招股说明书后还发现,奥飞数据的资产负债率呈逐年下降的趋势, 2013年至2016年6月各期末,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00.33%、59.27%、28.30%和22.41%,而资产负债率的逐年下降同样意味着奥飞数据财务风险的下降以及偿债能力的提升。
虽然奥飞数据的偿债能力指标不断提升,但是从
行业横向比较来看,其报告期内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仍不及
行业内的平均水平。2013年至2015年及2016年6月各期末,同
行业的平均流动比率分别为1.70、2.21、2.14和4.32,速动比率分别为1.65、2.19、2.12和4.27。同业竞争公司网宿科技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更是远高于
行业均值。
工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引监管关注
招股书披露了奥飞数据披露工商行政处罚和税务行政处罚事项。此前,证监会在反馈意见中提出“据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受到工商行政处罚和税务行政处罚。请发行人说明:处罚原因,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情形;发行人整改情况,发行人内控是否健全有效;罚款由公司董事长个人缴纳的原因,对发行人独立性的影响。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工商行政处罚方面,2013年2月25日,因实讯通信东莞分公司未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检验,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东莞分公司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2014年1月27日,因实讯通信深圳分公司未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检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深圳分公司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2012年9月18日,因实讯通信中山分公司未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检验,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中山分公司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奥飞数据表示,实讯通信在昊盟科技成为股东之前设立了三家分公司,且原股东在股权转让时未向昊盟科技说明三家分公司的存在,昊盟科技也未作充分的尽职调查,因而未能及时办理三家分公司的相关工商手续。上述未按规定完成企业年检系昊盟科技在收购时尽职调查不充分造成,不存在主观故意。
税务行政处罚方面,2014年6月6日,因违规逾期未申报企业所得税,东莞分公司被东莞市国家税务局南城税务分局处以1,000元处罚,上述罚款由公司董事长冯康个人缴纳。2014年6月13日,因逾期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东莞分公司被东莞地方税务局南城税务分局处以2,000元罚款,上述罚款由公司董事长冯康个人缴纳。2014年7月10日,因违规逾期未申报企业所得税,中山分公司被中山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处以1,000元罚款。2014年7月22日,因未按规定设置和保管账簿,中山分公司被中山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处以1,900元罚款,上述罚款由公司董事长冯康个人缴纳。2017年3月28日,因遗失已填开广东省增值税专用发票2份,公司缴纳8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