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性

责任心

高效率

科学性

全面性

创业板平稳运行快速发展八周年

八年前的10月30日,首批28家公司成功上市,创业板正式启动。八年来,创业板秉承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培育新兴产业的历史使命,着力打造创新资本形成的市场化引擎,实现了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经过八年的历练,创业板逐渐形成了支持创业创新的市场特色,培育了鼓励创业创新的制度环境,形成了支持创新驱动发展的社会基础和市场内生力量,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了有力支持。

八年来,创业板快速发展,新上市公司数量逐年增加,市场规模稳步扩大,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日益增强。

截至2017年10月27日,创业板共有690家上市公司,占上市公司总数量的20%,总市值5.5万亿元,占A股总市值的9.5%。创业板已成为多层次资本市场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此同时,在国内外经济形势发生深刻变化背景下,创业板公司营业收入始终保持稳定增长,成为新常态下经济调速不减势的稳定器和发展动力转换的新引擎。创业板公司平均收入规模由2009年的3.05亿元增长至2016年的12.96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23%;平均净利润由2009年的0.58亿元增长至2016年的1.5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15%。

八年来,创业板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有力促进了资本形成和资源优化配置,对于支持创业创新企业成长,推动企业去杠杆、降低财务成本发挥了积极作用。

截至2017年10月27日,创业板累计IPO融资规模达3481亿元,股权再融资规模达2576亿元,有力支持了创业创新企业成长,有效发挥了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功能作用。再融资中,有156家次的创业板公司实施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达1503亿元;218家公司实施了重组配套融资,募集资金1050亿元。股权融资显著降低了企业杠杆率,创业板上市公司上市前一年平均资产负债率为37.3%,上市后第一年迅速降为18.9%。

创业板的启动为创业投资提供了有效的退出渠道,吸引带动了大量的政府和社会资金流向科技创新型中小微企业,缓解其发展初期的资金难题并帮助其建立规范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目前,创业板共有410家公司上市前获得创投的资金支持,初始投资总额达239亿元。

当前,我国经济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在传统的要素驱动模式边际效益逐步减弱的同时,以创业板上市公司为代表的新动能扮演了经济增长的生力军,推动我国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创业板公司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企业并购重组过程中的主渠道作用,通过并购进行产业整合、做大做强。一些从事传统产业的公司,通过并购进入新兴产业,完成产业的转型升级。截至2017年9月30日,在已实施完成的317单重组中,平均交易金额8.2亿元;276单涉及发行股份支付对价,平均股份对价支付金额6.6亿元,占交易总对价的80.5%。并购重组帮助创业板公司实现跨越式发展,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竞争力和创新力。

八年来,创业板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补齐自主创新的短板,以创新为引领,以人才为支撑,打造科技创业创新有机结合的广阔平台,推动我国经济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换,补齐创新发展的短板。截止2017年10月27日,690家创业板公司中,638家拥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600家拥有核心专利技术,252家拥有国家火炬计划项目,83家拥有国家863计划项目,60家为国家创新试点企业。目前,创业板有40余家公司的在职员工入选国家或地方“千人计划”。80多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曾在高校或科研院所任职,30余家创业板公司在上市前有高校或科研院所入股。创业板建立了公平的利益共享机制和高效的价值发现机制,为资本和人才牵线、为技术和市场搭桥。同时,以新兴企业为主的创业板公司一直保持了较高的研发投入。2009年至2016年,创业板公司平均研发强度达5%,高于市场平均水平。对自主创新的投入使创业板公司保持了较强的盈利能力,毛利率长期维持在30%以上。作为创新驱动发展的主战场,创业板公司放眼长远,打造科技创新的核心竞争力,凸显出较强的成长型和创新型特征。

此外,创业板积极发挥资本市场扶贫作用,大力支持中西部和县乡级企业发展,促进就业和居民收入增加,助力社会协调发展。目前,创业板地处县、乡级区域的公司有91家,已成为当地的支柱企业,中西部省区的创业板公司已达139家,通过支持中西部地区企业的发展,有效缓解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推动区域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就业岗位,提高收入水平。

创业板运行八年来,各项基础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市场规则更加贴近创新型、成长型企业的产业规律和特征需求。

为大力支持企业发展,深交所推动创业板在准入门槛、再融资等方面进行了重点优化。其一,积极配合和推动创业板IPO制度改革,降低财务准入门槛、放开行业限制、取消盈利持续增长要求。其二,构建有创业板特色的再融资制度,率先实行小额快速再融资。其三,为净化创业板环境,避免壳资源炒作,明确创业板上市公司不得重组上市,从严监管变相重组上市。

为更加准确地揭示战略性新兴产业公司在业务模式、盈利模式等方面的鲜明特点,提高信息披露的可读性、可比性和有效性,创业板持续发布多个战略性新兴行业的信息披露指引。目前,创业板已发布了影视、医药、光伏、节能环保、互联网游戏、视频、电子商务、营销、LED产业链和医疗器械等10份战略性新兴行业信息披露指引,行业指引规则体系逐渐形成。

在创业板运行过程中,深交所着力强化一线监管职能,全面贯彻依法全面从严的监管理念,坚守风险防控底线。一方面,强化对信息披露、并购重组、股价异动和违法违规事件的监管,促进市场主体规范运作;另一方面,保持监管敏感性,对风险苗头早识别、早处置、早上报,开展风险排查,积极防范和化解风险,保障市场稳定运行。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多次提出创业板改革的要求。《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加快创业板市场改革,健全适合创新型、成长型企业发展的制度安排”。“十三五”规划提出,要深化创业板改革。《“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提出,要“深化创业板市场改革,健全适合创新型、成长型企业发展的制度安排,扩大服务实体经济覆盖面”。努力构建适合创新型、成长型企业成长特点,契合创新经济发展需求的市场制度,不断提高服务创业创新的能力,已经成为深化创业板改革的方向。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快推进创业板改革,优化创业板定位和制度安排,提高创业板对早期科技企业的支持能力,把创业板的服务对象向高新产业前端推进,向创新企业最需要资本市场支持的阶段推进,努力增加创新企业供给,积极推进新三板向创业板转板试点,支持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前景广、契合国家发展战略导向的优秀企业上市。

有关负责人还表示,深交所将在十九大精神指引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打造创新资本形成中心,加快建设融资功能完善、基础制度扎实、市场监管有效、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的资本市场,不断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为中国经济的美好未来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责任编辑: 马欣

业务领域

可研报告

商业计划书

节能评估报告

项目申请报告

资金申请报告

工业扶持资金

农业扶持资金

企业融资

立项申请报告

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建议书

文化旅游

特色小镇

规划咨询

乡村振兴计划

PPP项目规划

稳定风险评估

科技成果评价

市场专项调研

行业研究

财政扶持资金申请

融资计划书

股权融资方案书

现代农业规划

文旅设计规划

十四五规划

产业园区规划

康养地产规划

城镇规划设计

区(县)域经济规划

景观设计

产品市场分析

市场发展分析

企业调研

消费者调研

产业集群

一二三产业融合

田园综合体

现代农业产业园

园区申报

园区招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