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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等高管被罚百万
新力金融10月21日发布三季度业绩公告称,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为4.57亿元,同比减少26.35%;实现净利润为3958.92万元,同比减少62.45%;基本每股收益为0.08元,同比减少63.64%。
另外,公司预计2017年全年累计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针对业绩下滑的原因,公司表示:“一、因上年度出售水泥资产处置收益较大,报告期营业外收入大幅下降;二、预计公司经营规模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但与标的资产业绩承诺目标可能存在一定差距,可能面临商誉减值的风险。”在三季报骤降六成的业绩单出炉前,公司收到来自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几乎同一时间,包括时任董事长在内的数名重要高管集体递交辞呈。本次处罚原因是,公司2015年年报虚增收入和利润、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和重大诉讼信息披露义务、2015年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披露不准确,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顶格罚款。
本次处罚还包括对时任高管的处罚,证监会决定,对徐立新、荣学堂、桂晓斌、孟庆立、钟钢分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王彪、陈茂浏、王家斌、齐生立、段佑君、章厚平分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数额上来看,包括董事长在内的上述高管被罚额度达到168万元。
需要提及的是,2017年3月31日晚间,新力金融因涉嫌违反 《证券法》有关规定,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此后,公司停牌半个月时间,复牌后,受到立案消息的影响,新力金融连续三日暴跌,其中4月18日、19日“一”字跌停,4月20日继续下跌5.04%。
三季度亏6万一股民索赔12万
据三季报显示,新力金融第三季度净亏损6.85万元,上年同期盈利2556.29万元;营业收入为1.42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7.41%。相比公司三季度亏损“6.85万元”,近日一股民因公司证券虚假陈述,向合肥中院提交起诉材料,索赔金额接近12万元。
起诉资料显示,股民占先生来自浙江,他在2017年3月3日至3月31日期间,买入26000股新力金融股票,卖出11000股,持股成本30.38元/股,剩余15000股在4月20日全部卖出,卖出单价22.47元/股,经律师计算,可以索赔118942.02元。
“当时看好这个股票,没想到公司突然遭遇证监会调查,连续两个跌停,我赶紧卖掉。”占先生近日向大众证券报记者表示,“现在处罚结果公布了,希望早日打赢官司挽回损失。”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近日接受大众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证券法》及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根据司法解释,索赔条件在2015年2月18日到2017年4月1日期间买入新力金融股票,并在2017年4月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起诉索赔损失。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新力金融第三大股东海螺水泥抛出减持计划,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84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现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42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另外,新力金融第四大股东张敬红也计划今年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的股份,不过,据公司公告称,最终因减持期间股价等因素影响,张敬红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