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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部分条文进行了修订,同时发布了《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进一步完善再融资制度,给再融资套上了一个“紧箍咒”。
值得关注的是,下述三类问题是制定再融资行为规范时的“眼中钉”:一是部分上市公司存在过度融资倾向;二是非公开发行的定价机制存在较大套利空间,广为市场诟病;三是再融资品种结构失衡。
再融资新规实施以来,应收账款融资有序推进,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相关数据显示,自2013年12月31日上线试运行以来,截至2017年11月1日,累计促成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5.77万亿元,比今年3月末的1.6万亿元增加了4.17万亿元。也就是说,4.17万亿元,是在今年4月份到10月份的短短7个月时间里增加的,增长速度可见一斑。
除证监会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外,今年5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17年-2019年)》明确提出,应收账款是小微企业重要的流动资产。发展应收账款融资,对于有效盘活企业存量资产,提高小微企业融资效率具有重要意义,是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有效手段,是降成本、补短板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