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这些新法规将影响你我生活
从2018年1月1日开始,全国有许多新法律新规定将施行,在方方面面影响我们的日常生活。其中,包括多个涉及财经金融方面的新规,需要我们特别关注。以下就是小编整理的元旦起施行的新规:
1、个人银行卡境外取现每年不得超过10万元人民币
国家外汇局日前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交易的通知》,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交易,完善跨境反洗钱监管。
个人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本人名下银行卡(含附属卡)合计每个自然年度不得超过等值10万元人民币;将人民币卡、外币卡境外提取现金每卡每日额度统一为等值1万元人民币;个人持境内银行卡境外提取现金超过年度额度的,本年及次年将被暂停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
2、资管产品将按3%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6月发布的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56号文),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此外,财政部12月25日再次下发56号文的“补丁”文件,进一步补充如何给资管产品确定销售额征税。具体影响,详见证券时报网此前推送的《重磅!多家资管正式宣布,增值税从产品资产中扣付缴纳!七大影响全知道,公募基金又亮了!
3、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本管理办法将实施
为加强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资本监管,弥补制度短板,提升监管效能,引导资产公司进一步聚焦不良资产主业,服务实体经济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规范多元化经营,银监会发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4、我国将对进出口关税进行部分调整
2018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进出口关税进行部分调整。
与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的调整时间相衔接,取消废镁砖、废钢渣、废矿渣等商品进口暂定税率,恢复执行最惠国税率。统筹考虑产业发展和出口情况变化,将取消钢材、绿泥石等产品的出口关税,适当降低三元复合肥、磷灰石、煤焦油、木片、硅铬铁、钢坯等产品的出口关税。
5、全国开征环境保护税,将全部作为地方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依照该法规定征收环境保护税,不再征收排污费。与现行排污费制度的征收对象相衔接,环境保护税的征税对象是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等4类应税污染物。同时,国务院决定,环境保护税全部作为地方收入。
此外,国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自2018年1月1日起与环境保护税法同步施行。
6、央行、银监会调整车贷政策
央行、银监会决定修订《汽车贷款管理办法》。新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办法,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80%,商用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85%,商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5%;二手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
7、车辆购置税将由7.5%恢复到10%
我国对于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实行购置税优惠政策将于2017年底到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车辆购置税将由目前的7.5%恢复到10%。
8、新能源汽车将免征车辆购置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信部、科技部发布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9、部分小微企业继续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此外,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10、新版水污染防治法将施行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6月27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水污染防治法的决定。修改后的法律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法律增加了河长制的相关内容。此外,新修改的法律规定,国家对重点水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制度。
11、发票新规即将施行,代码增至12位
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发票管理,优化纳税服务,满足纳税人发票使用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1月1日起,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的发票代码从现行的10位调整为12位。
12、首部核安全法建立从高从严核安全标准体系
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获通过,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国首部核安全法,此次新制定的核安全法贯彻落实了总体国家安全观,建立从高从严核安全标准体系,为实现核能的持久安全和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
13、中小企业促进法修订为中小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9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正式颁布,并于2018年1月1日实施。据了解,新促进法是在2003年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基础上进行修订。
14、修订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施行,参与刷单炒信最高罚200万
修订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新法明确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同时规定,“刷单炒信”和帮助“刷单炒信”情节严重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甚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15、导游不得擅自变更行程、强迫游客购物
11月1日,国家旅游局发布《导游管理办法》,对导游执业的许可、管理、保障与激励、罚则等作了明确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导游执业过程中不得出现擅自变更行程、诱骗或强迫消费、向游客索取小费等十一项违法违规行为。
16、网络餐饮新规:外卖商户应有实体店
国家食药监局日前发布《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超范围经营。办法共46条,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17、新《地图审核管理规定》正式发布
11月28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实施新修订的《地图审核管理规定》。《规定》共34条,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18、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等八部法律修改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进行修改,该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19、拖欠工程款将被列入“黑名单”
住建部日前印发《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有拖欠工程款等情形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将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同时,对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市场准入、资质资格管理、招标投标等方面依法给予限制。
20、公共图书馆四类服务全免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将于2018年1月1日正式施行。此次公共图书馆法对公共图书馆的建设、运行、服务、管理和保障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并提到了四类免费服务。
21、BIM领域首份细则性国标将实施
建筑信息模型(BIM)领域首份细则性国家标准《建筑信息模型施工应用标准》,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是我国第一部建筑工程施工领域的BIM应用标准,填补了我国BIM技术应用标准的空白。
22、高速费增值税可开电子票
2018年1月1日起,使用ETC卡或用户卡通行高速公路交纳的通行费或ETC卡充值费,可通过发票服务平台开具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23、新注册奶粉2018年起全面上市
被称为“史上最严奶粉新政”已顺利实施,从2018年1月1日起新注册奶粉将全面上市。国家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已有940个配方获批准。接下来将加快审批进度,力争2018年上半年基本完成申请配方的注册,努力为消费者提供放心、高质量的乳制品。
24、两部门建立健全煤炭最低库存和最高库存制度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近日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煤炭最低库存和最高库存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意见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25、驾考科目二增加停车取卡项目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新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2018年1月1日起,驾照考试科目二将增加停车取卡项目。
除了上述全国性法律法规,从2018年起,还有许多地方性新规定将实施,比如北京将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上海放宽廉租住房准入标准等等,小编就不一一介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