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交易所:进一步完善 “一带一路”投融资机制
按照证监会的整体部署,日前,沪深交易所先后就深入开展“一带一路”债券的研究和推广,制定并发布了关于开展“一带一路”债券试点的通知,明确了“一带一路”债券的主要制度安排。
上交所相关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明确“一带一路”债券的定义。“一带一路”债券包括“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政府类机构在上交所发行的政府债券、“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的企业及金融机构在上交所发行的公司债券和境内外企业在上交所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一带一路”建设的公司债券。二是明确关于熊猫政府债券的监管安排。“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政府类机构在上交所发行政府债券应当在发行前向上交所提交债券募集说明书和经济数据报告等申请文件。三是明确跨境资本安排。“一带一路”债券募集资金涉及跨境资本流动的,发行人应当披露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遵守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四是明确配套支持措施。
深交所的通知中明确了“一带一路”债券范围、“一带一路”政府债券发行、上市或挂牌流程及信息披露安排、用于“一带一路”建设的公司债券的项目条件及募集资金使用要求,以及相关配套措施。
沪深交易所都将安排专人负责“一带一路”债券的申报受理及审核,设立“一带一路”债券板块,鼓励各类投资机构投资“一带一路”债券。
“一带一路”建设是打造中国经济新格局、促进沿线国家和地区共同繁荣的重大倡议。沪深交易所在积极推动资本市场助力“一带一路”资金融通,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
上交所方面,2017年,俄铝公司发行了首只“一带一路”熊猫债券,引起了国际上的巨大反响;2018年伊始,红狮控股集团则是开启了境内企业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走出去”用于“一带一路”建设的先河。
深交所方面,截至2017年底,共有3家境外公司累计发行熊猫公司债5单,发行金额总计70亿元人民币。今年2月份,普洛斯洛华中国海外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一带一路”公司债券和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一带一路”公募熊猫公司债券在深交所成功发行,合计17亿元,两只债券募集资金均跨境使用。
上交所表示,下一步,将深化上交所债券市场对外开放,进一步完善“一带一路”投融资机制及相关实施细则,继续支持境内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相关机构和优质企业等通过上交所债券市场投融资,积极推动资本市场更好地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以通知发布为契机,多形式加大“一带一路”债券业务推介和宣传力度,不断积累和总结试点经验,持续细化和完善相关规则、配套支持措施,稳步扩大深交所“一带一路”债券融资规模优势,增强交易所债券市场服务“一带一路”的能力,并助力构建资本市场全面开放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