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进一步支持绿色债券及绿色资产支持证券发展
绿色经济作为一个崭新的概念,始终强调市场化和生态化有机结合,更是经济再生产与自然再生产的良性发展模式。
3月10日,上交所对于在绿色金融领域的举措予以了介绍。在上市公司绿色金融信息披露方面,2017年,在证监会统一部署下,上交所参与完成了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修订工作,进一步细化了重点排污单位需要披露的内容,要求重点排污单位详细披露排污信息、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及环境自行监测方案等具体信息。同时,要求重点排污单位以外的上市公司参照上述要求披露其环境信息,并遵循“不遵守即解释”的原则。为落实好上述要求,上交所在向上市公司发出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中,特别增加了环境信息的披露要求,提醒上市公司严格按照上述准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绿色债券方面,2016年上交所发布《关于开展绿色公司债券试点的通知》,为绿色公司债券发行上市设立“绿色通道”,以专有上市简称统一标识并专栏列示,正式启动试点工作。2017年3月,证监会制定《关于支持绿色债券发展的指导意见》,推进绿色债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截至2017年底,上交所累计上市挂牌各类绿色债券及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约900亿元。在此基础上,上交所联合中证指数公司发布上证绿色公司债指数及上证绿色债券指数,并于卢森堡证券交易所同步展示行情。上交所还是国际“绿色债券原则”观察员单位,并加入联合国可持续交易所倡议,积极参与相关规则
研究制定。
在绿色指数方面,截至2017年底,上交所推出了交银180治理ETF、建信上证社会责任ETF和广发中证环保产业ETF等3只具有绿色主题的ETF产品,规模合计约8亿元。2015年,上交所和中证指数公司合作推出了上证180碳效率指数,未来将
研究推出基于该指数的ETF、LOF等产品。2014年,上交所以金融创新实验室的名义发布了《中国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行动指南》,未来将继续推动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
谈及下一步发展计划,上交所表示,今年,上交所计划在上市公司年报披露完成后,根据上市公司环境信息的披露情况,
研究修订环境信息披露指引。下一步,上交所将在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下,进一步大力支持绿色债券及绿色资产支持证券发展,进一步完善绿色债券的相关规则和制度,积极推动政策落地以降低绿色债券融资成本,深化绿色债券领域国际交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