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印发辽宁与江苏对口合作实施方案
发改委印发辽宁省与江苏省对口合作实施方案,到 2020 年,两省对口合作取得重要实质性成果,建立起横向联动、纵向衔接、定期会商、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构建起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科研机构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多层次、宽领域的合作体系,形成常态化干部交流和人才培训机制,相互借鉴先进经验和管理模式,共同组织产业对接活动,共建产业合作园区等重大合作平台,实施重点产业合作项目,形成比较完整的对口合作政策体系和保障措施。
加快发展民营经济。总结推广江苏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经验做法,加快推动辽宁省企业投资管理体制、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加快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积极营造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市场环境、金融环境、创新环境、人才环境和法治环境。辽宁省遴选一批收益可预期的优质项目,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吸引江苏社会资本投资运营。鼓励具备条件的江苏省民间资本在辽宁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