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力争年内改革完善发行上市制度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30日说,为持续推动证券期货监管法治化建设,完善证券期货监管法律实施规范体系,证监会于近日印发了2018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对2018年全年的立法工作做了总体部署,其中包括力争年内改革完善发行上市制度,修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等。
常德鹏在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说,2018年,证监会拟制定、修改的规章类立法项目合计32件。其中,列入“力争年内出台的重点项目”15件。
具体包括:一是以服务国家战略为导向,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进一步增强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功能,改革完善发行上市制度,制定股权众筹试点管理办法,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
二是规范私募基金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修改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三是坚持依法全面从严监管,加强对中介机构监管力度,制定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修改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四是构建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新格局,切实兑现对外承诺,制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制定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修改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
五是加强资本市场监管执法力度,确保市场稳定运行,制定资本市场评论信息发布行为管理办法,修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
常德鹏说,其余17件规章类立法项目被列为“需要抓紧
研究、择机出台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