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对外开放要秉持三原则
在19日召开的2018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陈文辉指出,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利益格局已发生重大变化,我国经济发展进入转型阶段,改革步入攻坚期,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具有现实的必要性。对外开放的过程中,要引入“活水”,也要过滤“污水”,引入的外资机构必须具备优秀的专业能力、充足的资本实力。
陈文辉介绍了中国金融业改革开放的进程经历。1978年改革开放伊始至加入WTO前,银
行业和保险业开放主要是在特定地域和部分业务领域以试点的方式进行,外资银行最初仅能在限定地域经营对外资企业及境外居民的外汇业务。到了1994年开放地域逐渐扩展到全国,1996年后逐渐在上海等地放开人民币业务试点。
自2001年加入WTO后,放开了外资银行对全部客户的外汇业务,并主动放开外资银行金融衍生品、托管、代理保险等新业务范围,取消了外资保险经纪公司外资持股比例限制,扩大合资人身险公司外方股东持股比例等。
对外开放后,外资金融机构数量稳步增长。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末,共有外资银
行业营业性机构209家,外资银行总资产3.24万亿元,同比增长10.76%;共有外资保险业营业性机构71家,外资保险公司总资产1.03万亿元,同比增长13.33%。不过,总体来看,外资机构在我国的市场占比并不高。
陈文辉指出,外资在银
行业和保险业市场份额较低源自多方面因素,但不可否认目前仍存在制约外资发挥业务优势的制度因素。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利益格局已发生重大变化,我国经济发展进入转型阶段,改革步入攻坚期,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具有现实的必要性。
陈文辉同时强调,对外开放并不等同于一放了之、不是毫无管理的敞开大门,而是以配套机制和制度建设来取代数量性的限制。其中,要把握三大原则。
一是要把握扩大开放和防范风险平衡的原则,完善监管规章及配套制度建设。据陈文辉介绍,银保监会正在进一步修订完善《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并在加紧制定出台关于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保险代理人等一系列新的监管配套制度。
二是坚持稳妥有序、平等互利。对外开放不是“一刀切”,也要讲互利互惠。那些赞同开放、支持合作的国家和地区就能从中国乃至全球金融开放的成果中受益,那些惧怕开放、实施贸易保护主义的国家和地区,只看重短期的收益,长期的竞争力一定会受损。
三是补齐监管短板,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银保监会将始终坚持“监管姓监”,有效解决金融监管交叉和监管空白问题,逐步建立现代金融监管框架。坚持“严”字当先、敢于亮剑、敢于碰硬,坚持严罚重处,始终保持整治银行保险乱象的高压态势,扎紧制度笼子,防止野蛮增长,为对外开放保驾护航。
据了解,近期已有一些外资金融机构表达了在华新设机构或增持股权的意向。将根据既定的开放方案做好政策和准入辅导,推动一批对外开放举措适时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