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独角兽”不可拔苗助长
所谓独角兽企业,就是具有10亿美元以上估值且创办时间相对较短的公司。有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独角兽企业数量的全球占比已超过35%,形势喜人。正因为独角兽企业爆发力强、对经济拉动作用明显,很多地方出台了相应的支持政策。
把独角兽企业作为重点来培育,并没有错,但必须以尊重客观经济规律、企业发展规律为前提。否则,独角兽就可能变成“毒角兽”。有的地方亮出很高的独角兽企业培育目标,有的甚至表示,下一轮本地区能否站在制高点,就看独角兽企业培育。独角兽企业被赋予如此高的期望,令人担忧。
毕竟,政策过于用力,就可能出现“为独角兽而独角兽”的现象和拔苗助长等问题。前些年不少光伏企业之所以陷入发展困境,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政策的盲目性带动了发展的盲目性,政策的无序带来
行业发展的无序。很多原本可以依据经济规律有序发展的企业,为了抢占政策高地,陷入无序发展的泥潭。更值得警醒的是,如果政策为“名”而定,而非依“实”所用,那些本想在技术、产品上下功夫的企业,也可能放弃技术
研究和产品开发,为争取政策或补贴而放弃核心竞争力。
一些地方在制定鼓励独角兽企业的发展政策上,仍在围绕数据做文章,忽视了发展质量问题。要看到,目前的独角兽企业大多是在新兴经济领域。尽管新兴经济确实是独角兽企业诞生的主要土壤,但相对其他领域,新兴经济最容易产生泡沫,发展中可能遇到的风险最大。对此,各地必须有所准备,科学决策。
总之,扶植独角兽企业,必须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支持,绝不能为了政绩透支政策和政府公信力,更不能让原本可以有序发展的企业自乱阵脚。同时,各地职能部门要塑造好“亲”“清”的政商环境,打造好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否则,企业不可能得到发展,也不会久留,更谈不上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