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启动新版上市协议签署工作
日前深交所发布《证券上市协议(2018年修订版)》并启动的新版上市协议签署工作,现已基本完成。
顺应监管变化 回应市场关切
据悉,为了顺应资本市场监管体制机制的发展变化,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交易所监管职能和监管方式,深交所自1991年与深宝安签订第一份上市协议后,根据
市场发展和监管实践,先后进行了5次修改。本次新版上市协议的修订,正是深交所落实新修订的《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补齐制度短板,强化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的又一重要举措。
“在此次修订过程中,深交所与市场各方保持密切沟通,广泛征求上市公司代表和专业律师的意见,积极回应关切,持续改进完善。”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其介绍,此次修订遵循“适应新要求、解决老问题”的基本思路,对旧版协议进行了全面优化,内容更加完备、形式更加规整、要求更加明确。新版协议丰富了交易所监管的“工具箱”,给一线监管装上“牙齿”。比如,明确上市公司违反规则协议的,除了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外,深交所还可按规定采取向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监管建议函、收取惩罚性违约金等惩戒措施。又如,更加突出交易所的自律管理属性,规定深交所建立自律监管内部救济制度,以保障上市公司对深交所相关重大自律监管决定申请听证、复核的权利。
此前,深交所于3月29日专门举办新协议签署仪式,对协议的修订背景、主要内容进行详细说明,正式启动新版证券上市协议签署工作。对于新上市公司,深交所在目前的上市仪式中增加了上市协议的签署环节,由董事长代表公司庄严承诺。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立而道生,本固则木荣。上市公司作为资本市场的基石、价值投资的源泉,应该做到“诚”、“信”、“忠”,只有至诚至信,敬畏法规与市场,才可赢得投资者的尊重。此外,为确保《管理办法》不折不扣执行到位,加快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规则制度体系,除了上市协议,深交所还逐条对标,对所内其他需要修订调整的规章制度进行了系统梳理,并制定了补齐制度短板工作方案,稳步推进相关工作。
上市公司高度认可
深交所本次修订和签署新版上市协议工作得到了深市上市公司的高度认可。受访的上市公司普遍认为,新上市协议的签署对公司的规范运作与长足发展,乃至资本市场的稳定繁荣具有重大意义。
这种意义首先体现在新版协议有助于推动公司熟悉监管规则、坚持规范运作。
新版证券上市协议明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以及检查的方式措施。这就要求上市公司在日常工作中做好合规管理,随时做好接受交易所检查的各种准备,积极配合交易所开展各种工作,有利于上市公司归位尽责、诚实守信。
新版上市协议更科学、更明晰地规定了深交所与上市公司所担负的不同职能,更具有可操作性,加强了上市公司的自律监管,对于上市公司依法自治、规范运作等具有更为明确的指导意义。
同时,包括招商蛇口、国元证券、粤电力、海康威视、顺丰控股等在内的上市公司代表认为,上市协议是自律监管的制度基础,新协议紧随市场实际需求,集中体现了监管规则的改进与完善,强化了交易所监管职能,有利于进一步引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为建立健全的资本市场制度体系提供保障。
在上市公司看来,促使公司增强责任意识、保护投资者权益是新上市协议修订的另一层重要意义。
万科、招商公路、安泰科技、康泰生物等公司表示,新协议“原则监管”的理念覆盖了交易的所有环节,以及信息披露、规范运作的方方面面,提醒公司合规经营须臾不可松懈,需持之以恒、一以贯之,有利于促进公司增强责任意识,遵规守法,重诺守信,认真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切实维护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万科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协议时刻提醒企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才是立身之本;在上市收获荣誉的同时,企业也应该以更严格的标准要求自身,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
对于新协议中新增的内部救济措施及允许公司自行选择争议解决方式等相关规定,包括冀东水泥、洋河股份、华大基因等在内的上市公司表示高度认可。他们认为,新协议明确了签约双方的法律身份与地位、权利与义务,切实体现契约精神,为培育市场契约文化发挥积极作用,将有效维护资本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
受访的上市公司还表示,将认真践行新版协议体现的契约精神,继续推进公司合规披露与规范运作,坚持服务国家战略全局,助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对于上市公司的认可和支持,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深交所作为市场的组织者、运营者和自律监管者,将一如既往地支持上市公司借力资本市场做优做强,运用法治思维方式加强一线监管,与广大上市公司一起,积极推动资本市场强国建设,以实际行动为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