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降准或很快落实 力度小于4月份
6月2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持续推动实体经济降成本,其中提出,支持银行开拓小微企业市场,运用定向降准等货币政策工具,增强小微企业信贷供给能力,加快已签约债转股项目落地。
首席
分析师廖志明表示,4月1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运用定向降准工具增强小微企业信贷供给能力,4月17日央行宣布定向降准置换MLF。根据经验,预计央行将在短期内实施年内第三次定向降准。参照4月份,或进行定向降准置换MLF,5月末MLF余额仍高达4.02万亿元。
首席经济学家花长春也者表示,2017年9月2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定向降准,几天后央行即迅速落实,预计本次央行也将很快落实。由于本次定向降准旨在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预计力度小于4月份降准置换MLF(中期借贷便利)。
“当前,银行信贷投放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负债端,降准会提升银行信贷投放能力,有利于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廖志明表示。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五项措施,除定向降准外,还包括增加再贷款、再贴现额度,下调再贷款利率;贷款利息免征增值税上限提高;减少融资附加费用;将单户授信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贷款纳入MLF合格抵押品范围等。
在花长春看来,5月份社融增量大降,实体经济获得的总体融资支持不断下降,小微企业难免受到误伤。
值得一提的是,国务院常务会议还重申,要坚持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
对此,首席宏观
研究员李奇霖表示,“继上一次央行中期借贷便利合格抵押品范围扩容后,我们又见定向降准。但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仍要坚持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也就是说全面宽松可能在短期还看不到。在防风险、去杠杆的平衡之下,启动的只是新一轮定向宽松周期。”
李奇霖表示,之所以要定向宽松,是为了增强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信贷的供给能力,考虑到了实体去杠杆周期里,紧缩压力是不对称的,相对弱势的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更容易受到货币紧缩的冲击。
廖志明表示,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5项措施,归纳起来,就是逐步构建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长效机制:增额度、扩利差、降风险。
增额度方面,廖志明表示,信贷投放力度稍宽,但政策精准性提高,只有把信贷资源向小微企业倾斜力度大的银行才会得到奖励。具体体现在:一是定向降准释放资金、加快债转股落地释放表内信贷额度,监管对小微贷款进行考核;二是央行直接增加“小微”和“三农”的再贷款、再贴现额度,该资金向小微企业倾斜。
扩利差方面,廖志明认为,如今监管层意识到,降准必须搭配恰当的激励,才能保证释放出的资金能投向小微企业,形成长效机制。一是定向提高资产端收益。将增值税限期免征的上限从1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这相当于直接扩大了小微贷款的整体利差空间,可促进100万元-500万元的信贷投放;二是定向降低负债端成本。增加“小微”和“三农”的再贷款、再贴现额度的同时下调利率,叠加定向降准,小微贷款的负债端成本下降。
降风险方面,廖志明表示,银行投放小微企业贷款意愿较低的主要原因是小微企业贷款不良风险较高,担心大量投放会生成较多不良,此次政策为此做出以下安排:一是2018年3月份新成立的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须有50%及以上的担保给500万元以下小微,80%及以上担保给小微,大幅降低了小微贷款风险;二是6月初 MLF合格担保品新纳入“优质的”小微贷款和绿色贷款。本次则直接将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贷款都纳入,无论是否“优质”,拓展了小微贷款的负债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