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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资管新规框架下,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开展私募资产管理业务料迎来系统规范。业内人士称,这对券商而言,机遇与挑战并存。券商资管计划可以继续承接银行委外,非标资产进行限额管理,通道业务料继续大幅萎缩,回归主动管理势在必行。
较现行监管规定略有放宽
对于证监会近日发布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统称“《资管业务新规》”),业内人士认为,最显著的特征是“统一”,在制度上真正统一了券商资管、基金专户(含子公司)和期货公司私募资管业务,实现了证监系持牌机构私募资管业务的“统一”。“总体来看,在保证了政策延续性的同时,《资管业务新规》在部分指标上有所放松。政策边际改善,作出了‘新老划断’的柔性安排,体现出监管政策微调。”新时代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表示。
具体内容上,《资管业务新规》对部分原有规定做出修改。比如,《资管业务新规》将标与非标的划分由债权类资产拓展至股权类资产和期货期权合约的范畴,并将公募基金视为标准化资产。同时,设置了单一机构非标准化资产投资不超过全部资管计划净资产的35%、单一机构投资同一非标债权类资产金额合计不超过300亿元的限制,并将投资非标资管产品的投资者最小投资金额提升至100万元。
另一处较为重要的改动是在流动性方面上,《资管业务新规》要求90天内多次开放的产品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市值不超过资产净值20%,同时赋予了资管产品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使用权限。
此外,在集中度风险方面,《资管业务新规》提出了双“20%”的要求。“相比于公募产品,在单个资管产品单一资产的投资集中度限制上,证券期货机构私募产品的比例要求更宽;而对于单一机构所有资管产品投资同一资产的比例限制,证券期货机构私募产品的要求为不得超过20%,略严于公募产品不得超过30%的要求。”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称。
私募资管业务迎变局
业内人士表示,《资管业务新规》对券商私募管理业务影响较大,机遇与挑战并存。
华创证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屈庆表示,券商资管计划可以继续承接银行委外。根据《资管业务新规》的要求,资产管理计划接受其他资产管理产品参与的,不合并计算其他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人数。这说明如果银行理财投资券商资管计划或基金子公司专户,不用向上穿透至购买银行理财的人数。而作为银行理财,只要向下穿透到资管计划的基础资产,满足公募理财投资要求,委外业务就可以持续开展。
根据《资管业务新规》要求,券商私募资管产品可以直接投资非标,但规定同一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投资非标债权的金额不得超过全部资管计划净资产的35%,投资于同一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资金合计不得超过300亿元。“由于目前券商通道业务大多是非标资产,因此限额管理将使得券商的通道业务大幅萎缩,促使其向主动管理转型。”屈庆表示。
证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6月,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业务规模合计25.91万亿元,其中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约14.92万亿元,占总规模的一半以上。
川财证券研究所金融产品团队负责人杨欧雯表示,由于非标资产规模尚在,“一刀切”的政策可能会引发较大市场波动,监管层出于防范风险的目的,在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券商私募资管产品可以直接投资非标。证券公司相比其他私募机构的风险防范体系相对成熟,警惕性也更高,券商资管在投资非标产品时会做充分的尽调。
但在潘向东看来,目前非标平台违约风险较高,收益水平并不高,因此虽然券商私募资管产品可以直接投资非标,但这不意味着券商私募资管有动力投资非标。
此外,《资管业务新规》将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归为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规定“投资于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资产管理计划总资产80%的,为固定收益类”。屈庆表示,这为私募现金管理产品留出了空间,未来券商或发力此类产品。
仍有细节待明确
对于未来券商资管的发展,华泰证券大金融首席研究员沈娟表示,行业经过综合治理化解了历史遗留风险,重回规范发展的跑道,预计未来监管政策在确保行业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将逐步向引导创新发展方向倾斜。
她认为,行业创新发展主要体现为业务边界的拓宽,对业务质量要求、风险控制能力依然维持较高要求,部分业务仅对一些有风险承受能力的、实力较强的券商进行差异化放松。她说:“我们认为在这样的监管环境下,行业分化将持续加剧,业务能力较强、风控体系完善的券商将取得竞争优势。”
潘向东表示,券商资管的私募产品如何做好风险防控,补齐制度短板,这也是需要进一步明确的。鲁政委表示,证券期货私募资管产品信息披露尚未明确。目前,《资管业务新规》并未明确要求资管产品投资非标需披露融资客户、项目名称、项目剩余期限、资产质量等风险状况、收益分配、交易结构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