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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手严征管右手降费率 社保新政百日后实施

  8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在北京联合召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确定今年12月10日前要完成社会保险费和第一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交接工作,自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先行划转的非税收入。
 
  距离政策正式施行还有100多天,这一改革引发了一系列变化。
 
  征管力度加大,首先引发企业对自身负担可能加重的担忧。8月以来,安徽、河南、江苏等地税务部门均有因企业拖欠社保费,向当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事件发生。9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向企业派发“定心丸”,会议强调,要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不增加企业负担”。
 
  多名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的专家均建议,应增加政策施行过渡期,并进一步降低社保费率,减轻企业负担。“税务部门征管能力强于社保部门,没必要快速提升征管力度,可在过渡期引导企业合规。”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研究员汪德华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说。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则对时代周报记者预测认为,目前要不增加企业负担,社保费率至少要降低5个百分点,他具体解释说:“5%是指将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加起来,至少降低工资基数的5-10个点。”
 
  经时代周报记者了解发现,目前广东暂未展开大规模社保追缴,自愿补缴的企业更多处于观望中。汪德华强调,征管体制改革在即,企业被大规模追缴社保的说法属于外界误读:“社保补缴不同于亏空,相关征收部门每年都有向企业追补。”他解释说,像江苏常州企业被追缴十年社保的事,其实每年都有,与社保征管体制改革关系不大,“有些企业困难,不是一下就能补齐,才会发生这种一下子催缴十年的情况”。
 
  结束“双主体”征管
 
  每隔数分钟,李力就要拿出手机,刷一下微信企业财会圈的群聊内容。他是广东佛山一家中小型制造业企业的财务负责人,自8月起,他所在的财会圈频频有消息放出,说是“税务部门将通知企业缴纳社保是否合规”。
 
  按照现行社保法规定,企业缴纳社保合规有两个标准:全员缴纳社保、社保基数足额。全员交社保,指企业与员工确立劳动关系后,就要为其缴纳社保;缴纳社保基数,以基本工资及各种补贴在内的工资总额为参保标准。
 
  多年来,中国社保费用征管方式较为复杂。1999年国务院出台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明确,社保可由税务部门征收,也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具体由省级政府确定,由此形成“双主体”征管局面。2011年7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对各项险种的征收管理作出详细规定,唯独没有明确征缴机构。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中心主任郑秉文认为,社保经办机构征收社保费亦有优势,“社保部门更了解就业人员信息,有助于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人群参保,解决‘断保’问题,扩大社保覆盖面”。
 
  但“双主体”征管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征缴主体混乱、社保收支增速差扩大、养老金缺口压力上行。国务院公布的数据显示,预计到2020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增加到2.55亿人,占总人口比重提升到17.8%。与此同时,养老金征缴与支出缺口仍在扩大。人社部发布的《2017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7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43310亿元,其中征缴收入33403亿元,全年基金总支出38052亿元,当期征缴收入低于当期支出。
 
  社保征管体制改革箭在弦上。
 
  今年7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下称《改革方案》)明确了征收主体,自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
 
  有学者认为,“双主体”征管统一为税务部门征管,或是出于提高征缴率的考虑。“新政在国税地税合并后推进,明显是为了减少地方政府干预或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中承诺减免社保费的现象,执行更严格。”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郑春荣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说,人社部门虽移交了征管权限,但在政策制定上仍是主导部门。
 
  武汉大学公共经济与社会保障系副教授薛惠元则对时代周报记者解释说,税务部门征收社保费,本质还是代征,“社保费还是费,社保部门不如税务部门的征税力度强,税务部门可将个税数据与社保缴费基数比对,减少社保‘跑冒滴漏’”。
 
  “税务部门征收,财政部门管理;社保部门支出,审计部门监督—互相形成制约关系。” 中国税务学会理事、中山大学税收与理财研究中心主任教授杨卫华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社保部门“收支两条线”,可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税务部门掌握企业用工人数、工资等信息,且掌握其所在行业发展水平等数据,征收优势明显,利用完备的征收技能、手段可提高征收效率。”
 
  广东(除深圳)从2000年开始由税务部门主责征收社保费,2005年征管制度升级,由税务部门全责征缴。去年全国两会期间,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局长吴紫骊回顾十七年地税社保费征缴工作时称,广东社保费已由2000年的149亿元增至2016年的2783亿元,累计组织社保费收入超18722亿元,年均增长20%;实际缴交“五险”人数由1999年的500万人,增至2016年的2263万人,是全国参保缴费人数最多、社保费征收总额连续多年名列全国前茅的省份。
 
  一升一降,孰先孰后?
 
  社保费改由税务部门征管,意味着企业既要全员买社保,也要交足社保基数,将对劳动密集型的制造业企业以及员工收入较高的知识密集型企业影响较大。“要做到合规缴纳,企业人力成本预计会上涨20%。”李力说。
 
  另外,广东制造业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近日,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8月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为49.3,自2016年3月以来首次回落至荣枯线(50.0)下,订单指数连续两月出现较大幅度回落,生产指数则回落至近30个月以来最低值。
 
  “如果按照实际工资总额来缴纳社保,企业和员工都增加了比较大的负担。” 在广州开设商贸企业的王晓冬对时代周报记者计算说,以月薪1万元的员工为例,按缴费基数下限来算,企业只需缴纳911元,员工自付380元,如按工资总额缴纳社保,“企业需实际缴纳2269元,员工自付1020元”。
 
  “目前佛山还没有追缴的消息,听说广州查得比较严。”李力说。王晓冬证实了以上说法,“有同行被抽查了,但我们暂时没有收到通知。”他解释说,实际上税局一直都会不定期核查,网传的税务质疑书、核查短信,也早就会不定期发送给企业法人或财务负责人,由企业提交自查报告,补缴相应款项。近日,他正在让财务统计员工的社保欠缴数额,“心里有个数。如果数额太大,要想好对策”。
 
  在广东税务部门工作的刘兴告诉时代周报记者,目前社保补缴仍以企业自愿为主,已经有部分企业逐步开始补缴社保,但因为涉及金额较大,“多数企业仍在观望,目前的业务窗口和工作人员足以应对当前企业的补缴需求。”
 
  除了缴费基数,社保费率也在企业成本支出中占据较大比例。
 
  人社部数据显示,目前“五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总费率为39.25%,企业负担为28.25%,个人负担为11%。根据国泰君安测算,社保费征管体制改革后,按现行社保费率,企业与个人将补缴社保费共计近两万亿元。若企业与个人共同承担,将影响企业利润总额13.4%,短期增加企业运营压力。若完全由个人负担,将进一步压低当前居民消费,累计对GDP带来1.5个百分点的冲击。
 
  建议进一步降低社保费率的呼声不断。施正文向时代周报记者解释说:“由税务部门征收,税收会大幅度增加,所以费率必须大幅度降低,这两个对冲,社保费才会稳定。”
 
  实际上,中国企业社保缴费比例不算低。另外,转轨时期的中国普遍存在“宽法窄用”现象,法定的税率和社保法定费率很高,但实际征缴效果并不佳,全社会平均税负/社保负担实际数额低于法定数额。对此,杨卫华坦言这是长期存在的问题。如此,社保征管体制改革面临两难:提高征缴效率与降社保费率,孰先孰后?
 
  此次改革给出了答案:先提高征缴效率,再降低社保费率。“改革应该是提高制度的激励性,”郑秉文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委婉地指出,制度结构变革应该鼓励、提高缴费人的积极性、主动性,而非加大外部施压的征缴力度。汪德华则认为,此次国常会抛出“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已经发出积极信号,“每年支出的社保收入,的确是企业的负担。这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社保费基、社保费率、征管强度。如果征收能力不行,达不到总的收入要求,那就需要通过提高费率来达到要求,等征管能力上来后,社保费率可以下降。”
 
  杨卫华强调,他并不认同此次社保征管体制改革将增加企业负担的说法:“在标准没变的情况下,为什么说征收部门转换就会对企业增加负担?归根到底,是过去没有合规缴费。”杨卫华说,由税务部门征管是要完善制度,规范征收,使征收更公平、合理。从广东多年的征管经验来看,这一模式是有效的。
 
  降社保费率或经“多次调整”
 
  9月6日,李力用了一整天的时间,将企业员工及其参保信息输入“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以往只需把员工姓名、身份信息交给社保部门,现在税务系统需要完善员工的所有信息,确保信息无误。”按照佛山税务部门要求,企业财务负责人要在9月15日前完成这项工作,“税局说不输入这些信息,以后交不了税”。
 
  紧锣密鼓,社保征管体制改革路线图清晰。
 
  按照部署,8月底税务系统启动优化社保费征管系统,搭建信息共享平台;10月31日前发布社保费征收系统基础版本,省级税务部门完成系统本地化改造,人社、医保等同步完成管理系统升级改造;11月20日前省级以下税务部门完成社保费的数据交接、清洗,将存量数据投放征收系统;12月10日前完成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交接。
 
  征收体制改革或将成为社保费改税的前奏,为全国社保统筹做准备。8月20日的视频会议上,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表示,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有利于为研究推进适时完善缴费比例和推进非税收入法治化进程奠定良好基础。“抗费只是违规,抗税就是违法。”薛惠元说。郑春荣则认为,从征管效果来看,费改税或是改革方向。他对时代周报记者说,此次征管机构调整,将为全国统筹养老保险打下基础。“从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发达国家经验看,社保缴费不可能无限提高。”
 
  2017年,中国有十余个省份养老金收不抵支,上海、北京等养老金累计结余较多,严重不平衡的问题持续多年。今年7月,中国迈出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第一步:实行中央调剂制度,均衡不同地区的养老保险负担。此次国常会提到,全国养老金累计结余较多,可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各地要一律保持现有征收政策不变,同时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不增加企业负担,以激发市场活力,引导社会预期向好。
 
  “国常会的表态是对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关心。”浙江省民营投资企业联合会会长周德文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说,目前还难以预计要降多少费率,才能满足既不增加企业负担又保证员工社保福利的两全要求。
 
  杨卫华则认为,社保费率具体下调的空间要看各省市区的结余、超支情况,还要具体看是个人账户还是社会保障超支或结余,“是收入不够还是补原来的缺口或乱花了,要查清楚原因,不能因为有缺口就向企业、个人去要”。
 
  薛惠元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预测得更加具体些,他认为社保中只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还有下降空间,“目前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率分别下调在1%-3%、1%-0.75%和不超过0.5%,三者基本没有下降空间了。所以要降费率也是在医疗和养老保险上。目前养老保险费率为28%左右,医疗保险费率为8%左右,在保证这两项基金缺口较小的情况下,社保费率可能会下降,但不会一下子降太多,肯定要经过多次调整才能达到理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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