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新规实施 部分小型银行停发结构性存款
在近日理财新规正式实施后,部分小型银行结构性存款已停止增量发行。
据近日公布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商业银行发行结构性存款应当具备相应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
业内人士指出,理财新规明确提出这一资格要求,对于地方性的城商行和农商行是一个门槛,实际上目前很大比例的农商行均未取得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资格。此外,由于结构性存款涉及到的金融衍生品是高杠杆、高风险的产品,这类投资需要配备专业投研团队、交易人员、风控人员等,目前地方城商行和农商行普遍缺乏相应的资源禀赋。
中小银行成发行主力
到底什么是结构性存款?根据《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是指商业银行吸收的嵌入金融衍生产品的存款,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挂钩或者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相应收益的产品。
用业内人士的话来理解就是,结构性存款挂钩的标的虽不尽相同,但其基本构成均为“存款+期权”。一方面通过存款产生基础收益,另一方面,则通过与衍生品标的波动挂钩,从而有在基础收益之上取得更高投资报酬率的可能。
结构性存款起源于上世纪80年代,此后,银行开始推行结构性存款至今。在国内,光大银行在2002年首先推出这种创新性存款;2003年,外资银行推出一些外汇结构性存款,工农中建四大银行也推出以美元为基准货币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比较典型的有建设银行的“汇得盈”、中国银行的“汇聚宝”、农业银行的“汇利丰”等。至此,多种结构性存款产品逐步涌现,形成蓬勃发展之势。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以来,结构性存款增长一度呈井喷之势。央行数据显示,截至今年8月末,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已突破10万亿元大关。其中,中资中小型银行的单位存款项下,结构性存款达46128.28亿元,而今年1月末该项为35724.16亿元。也就是说7个月内,单位存款中的结构性存款在中小型银行增加超过1万亿元。对比中资大型银行,截至今年8月末,其单位存款项下结构性存款仅为12090.8亿元,而今年1月末,该项为13002.2亿元。
东方金诚金融业务部郭妍芳此前
分析,在“去刚兑”和净值化计价规定下,银行理财保本和收益确定的优势不再,理财资金面临分流压力,倒逼商业银行寻求其他投资产品以承接理财投资者的需求。结构性存款是银行承接低风险偏好理财资金的有效渠道,这是2018年以来结构性存款发行量快速增加的主导原因。
不乏“假结构性存款”
业内人士指出,目前,市场大部分结构性存款为真结构,即采用“存款+期权”模式,客户通过让渡部分利息收入来博取较高收益的可能。但是,变相的违规套利行为仍不乏少数,即所谓的“假结构性存款”。
东方金诚金融业务部郭妍芳对此
分析,目前“假结构性存款”主要表现为衍生品端期权触发的可能性很小,收益率基本固定。这主要由于当前理财客户对于投资风险的接受意愿较低,投资观念还未从刚性兑付转换到风险自担。商业银行的结构性存款客户基本上为理财产品的投资者,对收益率的波动较为敏感,且当前银行发行结构性产品的主要目的也在于对冲理财资金外流压力。为了迎合投资者的收益需求和防止客户流失,银行不得不在结构性存款的设计上弱化衍生品端价格波动对产品收益的影响,同时人为强化结构性存款保本收益确定的特征,以强化其对投资者的吸引力。
新增的结构性存款中发行主力为中小银行,这在地方性中小银行中尤为普遍。郭妍芳此前就已判断,当前很多中小银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并未与衍生品挂钩,或对衍生品端的浮动收益率人为设置很难达到的触发值,导致结构性存款实质为保本金、固定收益的刚性兑付产品,这样的产品设计背离了资管新规“去刚兑”的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