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性
责任心
高效率
科学性
全面性
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2012年如期实现4%目标并连续五年保持在4%以上,并于2016年首次突破3万亿元。为实现“更好的教育”,需要教育投入的保障,其中,尤以4%目标最受瞩目,最牵动人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进一步明确了“一个不低于、两个只增不减”要求:保证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确保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坚定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的决心。同时,伴随着教育投入的增加,教育经费支出结构也在不断优化,各级各类教育财政保障程度不断提高。
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使用始终坚持“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提质量”,坚持向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坚持向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倾斜,坚持向乡村教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倾斜。一是一半以上用于义务教育,各级教育保障程度不断增强。各级各类教育中,义务教育财政保障程度最高,义务教育经费总投入95%来自财政性经费,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52%用于义务教育。二是一半以上用于中西部地区,地区之间、城乡之间教育投入水平差距逐步缩小。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一半以上用于中西部地区,中西部地区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中西部地区教育经费总投入的比例最大,财政保障程度最高。三是一半以上用于教师工资和学生资助,逐步从投资于“物”的硬件建设转向投资于“人”的软件建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现集中连片特困县全覆盖。
伴随4%目标的实现和教育经费支出结构的不断优化,五年来,我国学前教育加快普及、义务教育进入优质均衡发展新阶段、高中阶段教育基本普及、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显著提升、现代职业教育框架体系基本确立、精准资助全面推进,中国的教育公平取得了长足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