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开启斧头湖生态环境修复新征程
斧头湖是湖北省第三大湖泊,总面积18.9万亩,地跨武汉市江夏区、咸宁市咸安区、嘉鱼县,周边分布七个镇、街道办,二个专业渔业村,四个专业捕捞队,近10万渔农民与湖息息相关。自上世纪80年代末起,围栏养殖渐渐兴起,由于长期的过度开发导致斧头湖水质下降。2016年7月,在省政府、省农业厅、省水产局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省斧头湖管理局积极主动作为,督导配合沿湖三区县人民政府于2017年2月28日前拆除了斧头湖全部围栏养殖,重现一湖碧水蓝天。
斧头湖拆除栏网后,为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共抓打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指示精神,根据《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的规定,为切实加强斧头湖水生生物资源养护,保护和修复水域生态环境,按照农业部文件要求,鼓励动员全社会各界和沿湖企业参与,扩大投入,增强全民保护斧头湖生态资源的紧迫感、责任感。为此,我局向沿湖周边企业发出倡议,号召广大企业共同保护斧头湖生态环境,修复渔业资源,实施渔业增殖放流,此举得到了省梓山湖新城生态有限公司的积极响应和大力支持。10月26日上午,由斧头湖管理局和省梓山湖新城生态有限公司共同举办“2017年斧头湖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在斧头湖梓山湖水域碧桂园码头举行,活动由省斧头湖管理局副局长杨振虎主持,出席活动的领导有:咸宁市副市长、斧头湖河湖长吴刚;省联投集团副总经理、梓山湖公司董事长汪继明;省水产局渔政处副处长吕萍;以及沿湖三区县斧头湖河湖长;各县区水产局局长;沿湖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以及各新闻媒体。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梓山湖公司慷慨解囊,共投入资金30万元,购置四大家鱼鱼苗1050万尾投入斧头湖,也是斧头湖历年来第一次企业爱心修复生态。人工增殖放流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更主要是通过此次活动,向社会各界进一步表明保护斧头湖生态环境,修复渔业资源,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绿色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让斧头湖碧水长流,造福子孙后代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和义务,让广大民众进一步增强全社会保护斧头湖渔业资源和爱护生态环境的意识。
此次增殖放流是斧头湖拆除围栏后第一次增殖放流活动,也是全省第一个以企业和管理者共同承担的一次增殖放流活动,斧头湖水域从此结束了人工栏网养殖的历史,进入了“人放天养”的时代,开启了斧头湖生态环境修复的新征程。为加强后续管理,确保增殖放流效果,省斧头湖管理局在放流水域树立了警示牌,加强日夜巡查,并对该水域实行禁渔区制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提高放流鱼种成活率。真正让增殖放流达到改善水生物种群结构,维护水生生物多样化,促进人与自然更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