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PPP模式在海洋领域规范推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建设海洋强国”、“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十三五”
规划“拓展蓝色经济空间”“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统筹优化金融资源,改进和加强海洋经济发展金融服务,推动海洋经济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八部委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改进和加强海洋经济发展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
《意见》紧紧围绕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明确了银行、证券、保险、多元化融资等领域的支持重点和方向。在银行信贷方面,鼓励有条件的银
行业金融机构设立海洋经济金融服务事业部、金融服务中心或特色专营机构,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结合海洋经济特点,加大涉海抵质押贷款业务创新推广,对于海洋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产业链企业、渔民等不同主体,给予针对性支持;鼓励银
行业金融机构围绕全国海洋经济发展
规划,优化信贷投向和结构,支持海洋经济一、二、三产业重点领域加快发展;明确加强涉海企业环境和社会风险审查,坚持“环保一票否决制”。在股权、债券方面,引导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涉海企业,积极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获得金融支持。在保险方面,强调规范发展各类互助保险,探索巨灾保险和再保险机制,加快发展航运险、滨海旅游险、环境责任险等,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范围;鼓励保险资金通过专业资产管理机构、海洋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加大投资力度。在多元化融资方面,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推动航运金融发展,加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投贷联动等模式在海洋领域的规范推广;积极发挥各类基金对于海洋经济发展的支持作用。
《意见》提出,要健全投融资服务体系,搭建海洋产业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优质项目数据库,建立健全以互联网为基础、全国集中统一的海洋产权抵质押登记制度,建立统一的涉海产权评估标准。加大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支持力度,探索以金融支持蓝色经济发展为主题的金融改革创新。鼓励海洋经济重点地区的银
行业金融机构加强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的统计监测和效果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