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应关注锂电池国际运输新规
手机爆炸、笔记本电脑自燃,以及电动平衡车自燃等,如今这类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并不鲜见。其根源都与锂电池质量、运输、储存环境密切有关,且锂电池在国际航空运输协会颁布的《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中被归为第九类危险品。同时,作为能量体的锂电池在充放电的过程中若可逆性差会产生树突,也就是锂穿透聚合物隔离层,让两极直接接触,导致电池内部短路和过热,加之电池以钢壳为壳体,内部能量难以释放,从而引起电池过热、甚至起火和爆炸,危害使用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因此,为确保运输安全,国际上对锂电池的运输规定频繁发布而且日趋严格。
据江苏检验检疫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发布的2018年锂电池航空运输新规定,确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航空运输执行新规定,更加严格管控锂电池的运输。这一新规定(IATA 59版)要求锂电池标记中的UN代码数字的高度不小于12mm;增加了锂电池的隔离规则,限制锂离子电池和锂金属电池与爆炸品、弹药、易燃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或自身反应物质、固态爆炸品、氧化剂包装在同一个外包装中,并增加了相应的文本内容加以提示。PI 965 和PI 968 Section II的锂电池芯和电池,也不得与其他危险品装入同一个外包装中;乘客或机组人员所携带的便携式电子设备被限制为总数不得超过15个,备用电池不超过20个,若超过上述数量须获得承运人航空公司批准。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和人员高度重视锂电池的数量包装和隔离新要求,以避免因运输受阻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个人出行所携带的便携式电子设备和备用电池既不要超过空乘数量规定,也不能与相关易燃、易爆物品混装。相关出口企业应及早对锂电池的运输包装、文件资料等加以调整,加强与检验检疫部门、航空运输部门的联系,了解有关部门对于联合国新法规的实施细则,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及时更换运输条件鉴定书,避免因包装、运输违规,造成货物滞留或退货等情况,确保锂电池顺利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