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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困扰市场多年的短缺药问题,我国正从生产源头加以解决。
日前,工信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改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四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小品种药(短缺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结合药品供应保障需求和集中生产基地的全国布局,选择认定5家左右企业(集团)建设小品种药集中生产基地。通过协调解决小品种药文号转移、委托生产、集中采购、供需对接等问题,支持企业集中产业链上下游优质资源,推动落实集中生产基地建设目标任务,到2020年,实现100种小品种药的集中生产和稳定供应。
小品种药是指临床必需、用量小、市场供应不稳定、容易出现临床短缺的药品,比如用于心力衰竭抢救的去乙酰毛花苷、用于抗肿瘤的氟尿嘧啶等药品。据了解,我国曾长期存在小品种药短缺,国家卫计委的数据显示,到目前为止,短缺药品清单已经多达139个品种,其中112个品种的短缺问题已经得到解决,仍有27个品种的生产供应问题没有解决。
去年6月,国家卫计委等九部门印发了《关于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指出将强化政府对保障短缺药供应的责任,明确在相关部门会商联动机制的基础上,对短缺药品通过区别成因,实行分类管理、精准施策。此次四部委联合出台的《通知》,是对上述意见中关于保障小品种药供应的细化和落实。
《通知》表示,将选择认定5家左右企业(集团)建设小品种药集中生产基地,这些企业应是医药工业百强企业,拥有20种以上小品种药生产文号和原料药配套生产能力,符合在产药品(疫苗)剂型全、质量控制能力强、配送网络覆盖广等要求,能够履行稳定生产和保障供应的责任义务。
据了解,工信部将与认定的企业签订小品种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工作责任书,明确集中生产基地的建设周期、责任目标、保障品种以及所承担的药品稳定生产供应的责任义务。工信部还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集中生产基地建设的督导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取消相应资质。
目前,小品种药短缺的形成原因既有原料季节性波动等市场因素,又有药品招标等政策因素。比如,中标药的价格压得太低,企业的生产难以持续。对此,《通知》表示将给生产小品种药的企业以政策支持,对市场机制不能形成合理价格的小品种药,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集中开展市场撮合,确定合理采购价格,保障持续稳定供应。此外,《通知》还表示,将优先审评审批小品种药。
近年来,部分小品种药短缺导致患者贻误抢救与治疗的事件时有发生,药品短缺问题给临床抢救带来的不便与困难已经影响到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相信《通知》的逐步落实将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整合利用现有产业资源,发挥集中生产规模效应,保障小品种药持续稳定供应,有望破解短缺药的供应难题。
需要指出的是,药品的供应链中包含生产、流通和临床使用等环节,药品短缺现象不是由其中某一个环节出现问题而导致的,而是供应链各环节共同作用产生的结果。目前,我国药品各环节监管责任分散在各个部门,因此,亟待构建部门联动与信息共享制度,明确各部门在短缺药品保障中的职能,用政府“有形之手”去保障市场“无形之手”,更好地发挥调节药品供求的作用,让市场与政府两只手取长补短、共同发挥作用,解决药品供需失衡造成的药品短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