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发布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深化大气污染控制中长期
规划研究项目4日在北京发布成果。该
研究首次建立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七省(区、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涉及七项污染物、七大类污染源。
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副主任、中国环境科学
研究院首席科学家柴发合介绍该项目
研究成果时称,七省(区、市)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涉及的七项污染物是PM10、PM2.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氨、一氧化碳,涉及的七大类污染源包括燃烧源、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生活源、农业源、天然植物源。
该
研究项目在建立排放清单的基础上,着重
分析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源排放特征、传输影响。柴发合说,近年来,在大力协同减排的基础上,区域空气质量整体虽有所改善,但排放总量依然较大,治理形势依然严峻,需要区域共同实施更加深度的污染减排。
据了解,北京市作为重点地区城市之一,于2013年1月1日首批开始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这项新版“国标”规定对6项污染物进行连续监测,包括老标准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和新增的PM2.5、臭氧、一氧化碳。其中,PM2.5采用世界卫生组织第一阶段目标值,即35微克/立方米。
“若要实现上述国标,从远期看,京津冀三地钢铁产能要控制在2亿吨。”柴发合坦言,主要大气污染物需在2015年基础上减排40%至80%,钢铁、水泥、石化
行业减排潜力最大。
该
研究项目还建议,实施大气环境分区管控,推行差别化能源政策削减煤炭消费总量,推动区域标准统一、技术改造来提高固定源污染治理水平,在继续推行“车油路提标管控”的基础上优化区域交通布局、进行绿色交通体系建设。
据介绍,该
研究项目于2015年启动,由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办公室依托北京市环保局、委托中国环境科学院进行组织。